沒有帶身份證或無法提供身份證照片的顧客不能購買感冒、咳嗽藥

沒有帶身份證或無法提供身份證照片的顧客不能購買感冒、咳嗽藥

封面新聞記者 楊芮雯 鄒阿江

11月11日,成都市新聞辦公室舉行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佈會,會上,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副局長李可發佈最新通知:沒有帶身份證或無法提供身份證照片的顧客不能購買感冒、咳嗽藥。

據通報,疫情發生以來,全市累計開展零售藥店疫情防控檢查8221家次,責令整改674家,停業整頓56家。截至11月11日16時,全市已累計登記 1472683人購買“四類藥品”,篩查出體温大於等於37.3℃累計 4074人,均報送排查部門完成處置。

他表示,在進零售藥店前,首先要出示健康碼、掃場所碼、配合測體温,並檢查口罩佩戴是否正確。經檢查健康碼為綠碼、體温正常(<37.3℃),口罩佩戴正確可進店,進店後嚴格按“一米線”間距排隊購藥。對發熱(體温≥37.3℃)的顧客,不能進店,應立即配合藥店人員做好相關信息(姓名、身份證號、住址、聯繫方式)登記及下一步處置。

李可特別提醒,需要購買感冒、咳嗽等藥品的顧客,應準備好身份證(原件或照片),並手機微信掃描店內的專屬二維碼,配合店員完成身份認證,系統自動錄入身份信息及其他相關信息,並選擇需購買感冒或止咳藥品,完成前述購藥登記後,就可以購買所需感冒或者咳嗽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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