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掃嚴禁林間用火

深圳特區報訊(記者 戴曉蓉)清明將至,本週末迎來首個祭掃高峯。為了做好清明前後的山林防火,深圳市應急管理局發出緊急提醒:市民祭掃嚴禁攜帶火種入山,嚴禁林間用火,違者將予以處罰。

近期,深圳森林火險預警一直持續黃色信號,為森林火災高發時節。根據氣象部門預測,清明節期間,我市森林防火形勢仍會比較嚴峻。市應急管理部門提醒,全市所有林地及距離林地邊緣50米範圍內的森林防火區均為禁火區域,市民禁止上墳燒紙、燒香點燭、燃放煙花爆竹、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吸煙、烤火取暖等行為,嚴禁帶火種進山。

應急部門指出,個人或單位林間違規用火將受處罰。根據《廣東省森林防火條例》,未引起森林火災的,由區級以上政府林業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給予警告,對個人並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引起森林火災的,對個人並處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並處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市民祭掃期間,一旦發現森林火情,可立即撥打森林火警電話12119,也可以撥打119或者110報警。

作者:戴曉蓉

來源:深圳特區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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