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救護車鳴笛12次前車仍不動,司機的理由竟然是……

由 機東林 發佈於 綜合

11月30日,廣西柳州

民警接到舉報:

一轎車停在正出勤的救護車前

救護車鳴笛12次,該車始終未讓行

這是怎麼回事?

救護車鳴笛12次

前方司機始終未讓行

救護車駕駛人劉師傅表示,當時他們接到一個急救電話,在柳州城站路一位癱瘓在牀的病人,因咳嗽嚴重導致呼吸困難,隨時有窒息的危險,需要儘快救治 。當行駛到革新路工人醫院西院附近時,一輛白色轎車因紅燈擋住了道路。

雖然劉師傅多次鳴笛示意轎車駕駛人讓道,但是轎車駕駛人直到綠燈亮了才讓道通行 。

民警查看監控視頻和救護車行車記錄儀後發現,在被擋住的1分21秒中,救護車鳴笛12次,轎車駕駛人挪動數次,依然沒有讓出通道。

司機稱未讓行是害怕闖紅燈被罰

民警根據車牌信息,聯繫上駕駛人梁某。梁某表示,之前自己因闖紅燈被處罰,害怕這次闖了紅燈後再次被罰 。民警耐心對梁某進行法制教育,梁某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作出深刻反省,表示願意接受處罰。

由於梁某不避讓執行緊急任務的救護車,柳南大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和《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六十五條第一款第十一項,對其處罰款200元,記3分。

避讓緊急車輛不扣分

牢記“45度讓路法”

交警提醒: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會使用警報器和警燈提示周邊車輛讓行,廣大駕駛人看到此類車輛後應及時避讓,確保救援車輛道路的通暢。

在擁堵的車道上,所有車輛可以分別向自己左右前方45度角側身轉向,在狹窄的空間內給救援車輛讓出“生命通道”。

遇到紅燈時,駕駛人可以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繼續前行,或者靠邊讓行。交警部門進行審核時會進行排除,如被電子警察抓拍可到交警部門進行申訴,經過核實後會取消處罰。

新聞多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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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45度讓路法”?

在擁堵的車道上

所有車輛都分別

向自己左右前方45度角側身轉向

給需要緊急通行的車輛讓出“生命通道”

請轉給每個開車的人

遇到緊急情況時

記得用“45度讓路法”

為生命讓行!

▌ 本文來源:央視新聞(ID:cctvnews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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