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源頭沱沱河水域實行十年全面禁捕

長江源頭沱沱河水域實行十年全面禁捕

圖為長江源頭沱沱河流域上游的班德湖。 吐旦旦巴 攝

中新網西寧9月16日電 (孫睿)記者16日從青海省海西州官方獲悉,為有效恢復長江流域重點水域水生生物資源,強化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海西州人民政府對外發布《通告》,決定對長江流域海西州境內沱沱河水域實行十年全面禁捕。

據悉,此次禁捕水域為長江流域海西境內沱沱河水域。禁捕期限為2020年10月1日至2030年9月30日。

《通告》顯示,嚴禁一切組織和個人在禁捕水域,禁捕期內從事任何形式的捕撈行為;嚴禁收購、加工、銷售非法捕撈漁獲物;嚴禁水產品交易市場、餐飲等行業以野生魚類為噱頭的宣傳營銷行為。

禁捕期間,因育種,科研、監測等特殊需要採集水生生物的,須經青海省級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海西各級農牧、公安、市場監管、林草、生態環境、水利等部門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嚴厲打擊破壞水生野生動物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格爾木市人民政府為禁捕工作的責任主體,應加強禁捕水域禁捕工作的政策宣傳引導,開展日常巡查和監督執法,做好禁捕工作。

同時,對違反本通告規定,在禁捕區域和禁捕期間從事違法捕撈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通告》稱,為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暢通投訴舉報渠道,鼓勵社會公眾積極舉報相關違法線索,共同保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舉報電話為0977-8223291,0979-8490593。(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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