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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的尚同軍等23人涉黑案一審開庭

由 解洪海 發佈於 綜合

“湖南高院”微信公眾號消息,2020年7月13日,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的被告人尚同軍、吳先耀等23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故意殺人等罪一案,婁底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尚同軍等23名被告人及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本文圖片 “湖南高院”微信公眾號

公訴機關指控,上世紀九十年代,被告人尚同軍涉足花垣縣採礦業後,為了以惡搶礦、護礦,一邊網羅社會人員,充實擴大自己的力量,一邊拉攏國家工作人員,編織“關係網”。2002年初,被告人吳先耀糾集一幫“小弟”混社會並通過實施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以其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2002年至2003年間,被告人尚同軍與被告人吳先耀為謀取非法利益而相互勾結。2004年初,經尚同軍邀約,以吳先耀為組織者、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正式歸順尚同軍,形成了以尚同軍、吳先耀為組織者、領導者,尚同國、龍秀忠、翟智德、尚金會等人為骨幹成員及其他積極參加者和參加者參加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犯罪組織為擴大影響,樹立非法權威,維護非法利益,採取暴力、威脅、欺詐等手段,“以商養黑”“ 以黑護商”,攫取非法經濟利益,有組織地實施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採礦、詐騙等42起違法犯罪活動,致3人死亡,1人重傷,1人輕傷,非法獲利數額特別巨大,在花垣縣城等區域形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同時,該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還實施故意殺人、搶劫、非法拘禁等非組織犯罪21起,致2人死亡,3人重傷。

庭審中,法庭依法向被告人、辯護人告知了享有的各項權利義務,宣讀了庭前會議報告,並就是否申請調取新的證據、舉證質證方式等庭前會議中達成一致意見的事項,進行逐一確認,充分保障了被告人、辯護人各項訴訟權利。法庭調查階段,法庭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了調查。

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被告人親屬等旁聽了案件審理。由於涉案人數眾多,案情重大複雜,庭審預計持續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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