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話題第3994期:盲人大學生該不該住進學校宿舍?
導語
又到大學開學季,在這個新生紛紛踏入校園的日子裏,東北師範大學新生王寵的入學之路卻並不平坦。因為他是一個盲人,學校以安全為由拒絕其入住宿舍。正當網友準備譴責學校的時候,東北師範大學作出回應:學校尚無針對盲人學生的特殊生活環境,但已為王寵租房一套,方便母親陪讀,租房費由學校全額承擔。頓時輿情反轉,很多網友紛紛譴責媒體片面報道,他們認為學校已經“仁至義盡”,盲人學生本就不該住在宿舍裏。…[詳細]
要點速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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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為盲人新生提供住處,只是做到了不違法。跟國內其他大學比,還有不小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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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殘疾人的權利,不僅是道義所在,也是一筆很划算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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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眼中的“仁至義盡”,實際上只能算及格
1999年出生的王寵,患有嚴重的視力障礙,雙眼視力只有0.05,幾乎全盲,但他沒有放棄學業,終於以高出本一線88分的成績被東北師範大學錄取。一個原本身殘志堅的勵志故事,在王寵入學時的時候,卻變成了一個“維權”事件。
因為幾乎全盲,王寵需要把字號調大,眼睛貼近屏幕才能看清字
不過,與很多維權事件的走向不同,在東北大學作出回應後,輿情迅速反轉。網友紛紛選擇“站學校”。他們的理由有三:
1、學校沒有針對盲人學生的特殊生活環境,非要住進宿舍,只會給其他學生造成不便;
2、學校提供了住處(兩室一廳),家長還希望學校為王寵配備導盲犬、助殘車、專門工作人員等,這是典型的“你弱你有理”,“蹬鼻子上臉”;
3、家長這麼“作”,以後還有哪所學校敢錄取殘疾人。
網友評論截圖
可惜,東北師範大學為王寵提供的幫助,根本談不上“仁至義盡”。
首先,我國《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教育條例》和《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等法律法規都有關於殘疾人受教育應當受到幫扶等規定。學校為殘疾學生提供學習、生活的便利和條件是履行法律義務,王寵沒必要“感恩戴德”。
兩室一廳也許普通學生非常喜歡,但王寵更願意住宿舍――“我覺得集體生活是大學生活的一部分,雖然我的身體有一些問題,但是至少應該和其他人一樣,擁有完整的同學關係。”
再説學校為王寵配備導盲犬、助殘車等便利設施。這是家長的期望,不是硬性要求;今年7月28日,教育部等七部門聯合發佈通知(《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7- 2020年)》),要求普通高等學校應積極招收符合錄取標準的殘疾考生,進行必要的無障礙環境改造。目前東北師大依然沒有必要的無障礙設施,家長就是提出這樣的要求,也不算過分。
最後,《殘疾人保障法》第63條有如下規定:
租一套公寓就能解決問題,既響應了國家號召,又不損害自己的利益;不讓殘疾學生上學,卻要承擔違法的風險。學生滿足錄取條件,還敢故意刁難的學校領導,恐怕不會像一些網友想象的那麼多。倒是一些網民化身高校的財務主管和校長,頗有些“皇帝不急太監急”的味道。
實際上,僅與國內大學橫向比,東北師大做的也不算好。2015年,浙江籍盲人考生鄭榮權被温州大學錄取,校方將其寢室安排在一樓,並靠近學區輔導員和宿管人員住處,學校還將其牀鋪改成下鋪,課桌就擺在旁邊。在中國盲文出版社的幫助下,温州大學還為他專門製作了一套盲文教材。
即使不能提供盲人教材,東北師大真的找不到幾個願意和王寵住在一起的志願者嗎?
盲人大學生鄭榮權(中)在宿舍內整理衣物
一些人“站學校”的心理:還是覺得殘疾人是“多餘的人”
對殘疾人的歧視和厭惡深植於人類歷史。很多文化傳統中都有“殘疾是上輩子幹了壞事”的觀念;殘疾人無法成為可戰之兵、可耕之民,也被國家視為無用之人。在古希臘時代,在歐洲和地中海的一些地區,有殘疾的嬰兒一生下來就會被殺死。
到了現代,殘疾人的人權受到國際社會的普遍尊重,歧視殘疾人也成為“政治不正確”,但對殘疾人的厭惡和漠視,在一些人心中依然隱隱存在。
在此次事件中,就有人就覺得,“國家有針對盲人的單獨招考,去學那些專業多好”,言下之意是盲人學生參加統招,不僅麻煩別人,也沒什麼用處。我國確有針對盲人的單獨招考,但問題是單招的專業少得可憐,只有針灸按摩、音樂等少數幾個專業,有盲人如此自嘲,“在小學一年級時你就被告知,今後只能去做盲人按摩”。
殘疾人就業困難不假,但這是需要解決的問題,不能因為就業困難,就限制殘疾人選擇專業,否則豈不成了“解決不了問題,就解決製造問題的人”?
做按摩師,是目前盲人僅有的幾種就業選擇之一
實際上,隨着科技進步,盲人學習知識並沒有很多人想象的那麼困難,如果配套措施完善,他們做律師、心理諮詢師這類工作也完全可以,如現在有很多軟件,可以將書面文字轉換成語音,通過語音控制功能,盲人也可以完成很多過去無法完成的工作。
上文提到的浙江籍盲人考生鄭榮權曾解釋過自己如何學習和考試,“……最現實的是用電子試卷,老師以word格式存入電腦,我用讀屏軟件打開,裏面的文字內容就會轉換成聲音,每道題都可以用鍵盤輸入答案。不過,答卷中的同音錯別字難以避免,希望老師在評卷時諒解。”
盲人克里斯汀・弗萊舍納被哈佛法學院錄取後,學校為她提供了很多技術裝備,以及一條導盲犬,完成學業後,她進入美國國務院工作
保障殘疾人的權利,不僅符合道義,也是一項不錯的“投資”
2006年12月,聯合國通過了《殘疾人權利公約》,公約的宗旨是保障所有殘疾人充分和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權和基本自由,反歧視是公約最主要的內容。
不過在當下,如果只從道義和權利角度談該做什麼,常常會被一些人嘲笑是“聖母婊”――保障殘疾人的受教育權和就業權當然對,但政府修建無障礙設施,是用大多數人的錢補貼少數人,是對公共資源的浪費。
實際上,發達國家注重無障礙設施建設,保障殘疾人的受教育權和就業權,也有經濟上的考慮。原因很簡單,如果不給殘障人士提供無障礙設施和工作便利,大多數殘障人士只能呆在家裏,無法養活自己。最後只能是政府用納税人的錢救濟他們,且只有投入沒有產出。
殘障權利倡導者望星指出,國外的不少研究表明,救濟殘障人士的花費要比建設無障礙設施,支持殘障者獨立生活的花費大。如果殘障者能在無障礙設施完備的社會中獨立生活,不僅不需要政府扶持,還能產生與非殘障人相當,甚至更多的經濟效益。
國外地鐵中的殘疾人通道
這已在一些國家的實踐中得到驗證。為了保障殘疾人的受教育權和就業權,美國於1990年通過了《美國殘疾人法案》。在法案實施早期,很多企業和社團也有疑慮,擔心僱傭殘疾人會增加成本,影響產品質量和工作效率。結果,很多擔心被證明是多餘的,僱傭殘疾人對企業的好處卻被低估了。
首先,僱傭殘疾人,有利於企業擴大市場。美國有近6000萬殘疾人,殘疾人市場是美國的第三大市場。僱傭殘疾人不僅有利於企業瞭解殘疾人需求,也會讓消費者覺得企業有社會責任感。一項調查顯示,87%的消費者傾向於購買僱傭殘疾人士的企業生產的產品。
其次,殘疾員工需要的便利設施成本被高估。2012年,美國就業便利設施網絡 (Job Accommodation Network)的一項研究顯示,57%的便利設施不需任何成本,其餘的也只需花費500美元(政府還為提供便利設施的企業提供税收優惠)。
就業便利設施網絡的研究結果還顯示,提供合理便利設施還有助於企業留住熟練工人,提高企業的整體士氣和生產力。如北卡羅來納州的一家休閒食品公司在提供便利設施並僱用殘疾人後,員工穩定性增加,缺勤率減少,生產效率猛增70%~95%。
美國實施《美國殘疾人法案》20多年,幫助數百萬美國人走出家門,像正常人一樣工作。而這也是一些人覺得美國人殘疾人很多的原因。
一個好社會,應盡力不遺棄任何人
也許有人會説,我國對殘疾人的社會福利支出不高,因此保障殘疾人權利的收益,可能不像發達國家那麼大。目前國內的相關研究確實比較缺乏,但隨着社會的發展,我國對殘疾人的補貼力度也會增加,需要未雨綢繆。
更重要的是,中國有8000多萬殘疾人,約涉及全國1/5的家庭。相較於健全人,殘疾人受教育程度往往更低,失業率和貧困率更高,家庭生活更困難。有調查顯示,2013年我國殘疾人家庭恩格爾係數比全國居民家庭恩格爾係數高出12.3個百分點;學齡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比例為72.7%(全國適齡兒童淨入學率99.9%),高等教育的受教育比例更低。如果不能保障殘障人士的受教育權和就業權,要想讓這些人脱貧,依然需要國家的扶助。
環衞工將雞蛋剝皮喂盲人乞討者,盲人跪地感謝
從更廣的角度看,很多殘疾並非來自顯性遺傳,而是因為基因突變。如每100個正常人中就有6個攜帶耳聾突變基因,若夫妻雙方攜帶同一耳聾致病基因,則有25%機率會生育聾兒。
一個人是健全的,不能保證自己的後代永遠健全;一個人是健全的,一場意外之後,也可能變成殘障人士。因此,現在即使出於“自私”的考慮,普通人也應該支持保障殘障人士的權利。
回到新聞事件本身,學校的做法沒有什麼可誇耀之處,它僅僅做到了不違法,而法律只是人們行為的底線。
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