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三次房起三次火,背後真相實在太可怕了。王海(化名)所租住的房子三次起火,而且火災和他如影隨形,他搬到哪間屋子,火就燒到哪間屋子。報警後,真相水落石出,縱火者竟是一名七旬老翁,兩人和同一名女子有過感情瓜葛。
出租房三次起火,而且起得詭異,用租客的話來説,就是搬到哪個房間哪個房間起火。接警後,帶着種種疑問,蕭山公安分局刑大瓜瀝中隊民警沈旭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進行勘查,並走訪相關人員。
出租房最後一次起火發生在2016年12月12日凌晨,而從去年6月開始,這處出租房已連續3次起火。蹊蹺的是,每次起火的都是租户王海的房間,王海3次在同一租房內更換房間,可這把火卻如影隨形,他住哪個房間,起火的就是哪個房間。
王海告訴沈旭晨,他多次收到不明來源的信件,信件內容以挑撥夫妻感情為主。根據多年偵查經驗,沈旭晨認為3次起火是同一人所為,並和王海的感情生活有關。通過進一步詢問,王海向沈旭晨提供了兩名懷疑對象:陳某和吳某,兩人因工作瑣事與王海有矛盾。
沈旭晨通過喬裝探訪以及分析研判,得知陳某和吳某雖與王海有工作上的矛盾,但均為雞毛蒜皮的小事,兩人沒有作案動機,所以最終排除了陳某和吳某的作案嫌疑。此時,王海無法提供其他懷疑對象,線索中斷,案件一時陷入了僵局。
沈旭晨另闢蹊徑,採用從案到人的偵查思路,希望通過查看監控錄像發現一點蛛絲馬跡,可惜的是案發現場沒有監控點位。
他拓展偵查範圍,加班加點,調取案發地附近大量的治安監控和社會監控,經過數十小時的查看,發現了一名騎電動自行車的可疑人員,結合案發時間,沈旭晨判斷此人嫌疑極大。
沈旭晨繼續追蹤發現,可疑人員騎電動車駛入一家單位。沈旭晨通過便衣探訪,明確嫌疑男子是這家單位的員工,名叫周華(化名),令沈旭晨意外的是,周華已是七旬老者。
一個七旬老人,是不是嫌疑人?為何要去放火?會不會是湊巧經過案發現場?種種疑問擺在沈旭晨面前。
為了確定事實真相,沈旭晨開展了大量工作,所有證據一步步指向這個周華,同時,沈旭晨通過走訪瞭解到,周華和一名女子錢某有曖昧關係,而錢某與受害人王海是同事,也曾傳出緋聞。
終於,關係都理順了,周華就是犯罪嫌疑人。2016年12月15日,犯罪嫌疑人周華落網,面對證據,周華交代因男女感情問題,3次對受害人王海住所進行縱火的犯罪事實。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已被檢察院依法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