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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已按中央指示,暫停港加、港澳及港英刑事司法協助協定

由 南宮丹紅 發佈於 綜合

今天傍晚,香港特區政府官網發佈新聞通報稱,根據中央人民政府的指示,已分別向加拿大領事館、澳大利亞領事館及英國領事館發出通知,暫停履行《香港特區政府與加拿大政府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香港政府與澳大利亞政府關於刑事司法互相協助的協定》及《香港特區政府與英國政府關於刑事司法協助的協定》。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通過法律維護國家安全,是國際慣例。加拿大、澳洲及英國都有維護其國家安全和主權的法例以及相關的執行機制,有關國家卻以香港國安法為藉口,單方面暫停與香港特區簽訂的移交逃犯協定,是屬於雙重標準的政治操作;並粗暴干涉中國內政,嚴重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香港特區政府對此強烈反對。

發言人表示,加方、澳方及英方將司法合作政治化的錯誤行徑,嚴重損害了香港特區與加拿大、澳洲及英國之間開展司法合作的基礎。為此,香港特區政府按中央人民政府的指示,暫停履行港加刑事司法協助協定、港澳刑事司法協助協定及港英刑事司法協助協定。

發言人指出,一直以來,香港特區政府在中央人民政府的授權和協助下,以互助互惠原則,依法與加方、澳方及英方在移交逃犯協定和刑事司法協助協定的框架下進行緊密和有效的執法合作。縱然港加、港澳及港英刑事司法協助協定暫停運作,但香港特區具備完備的司法互助和移交逃犯合作機制,香港特區政府會一如既往,秉持互助互惠原則,與國際社會其他成員依法進行執法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