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治理之道: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

由 甫全勝 發佈於 綜合

  改革開放以來,隨着經濟社會不斷髮展,我國城鎮化取得巨大成就,人口等各類要素越來越向市域聚集,市域在國家治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顯。市域層面具有較為完備的社會治理體系,具有解決社會治理中重大矛盾問題的資源和能力。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強調“加快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具有重大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有效的市域社會治理能夠將風險隱患化解在萌芽、解決在基層。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可以從以下四個方面入手。

  以黨建為引領。我們黨是中國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城市人口結構多元、利益主體多樣,只有堅持黨的領導,才能統籌兼顧不同部門、不同行業、不同羣體之間的利益關係。以黨建引領市域社會治理,把區域治理、部門治理、行業治理、基層治理、單位治理有機結合起來,有利於充分發揮我們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有利於整合各方資源公平公正、務實高效處理社會事務。在基層治理中,充分發揮街道、鄉鎮黨組織聯繫羣眾、組織羣眾的作用,將進一步強化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維護基層社會和諧穩定。

  以人民為中心。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做好市域社會治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需要從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出發,解決好廣大人民最關切的公共安全、權益保障、公平正義等問題,切實增強城鄉居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集中力量做好基礎性、普惠性民生工作,不斷提高公共服務能力,為民謀利、為民辦事、為民解憂。不斷健全充滿活力的基層羣眾自治制度,充分激發人民羣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做到治理過程讓羣眾參與、治理成效讓羣眾評判、治理成果讓羣眾共享。

  以法治為依託。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託。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市域社會治理中的頑症矛盾問題,才能確保社會安定有序又充滿活力。特別是面對疫情防控這類重大事件、突發任務時,更需要依法依規推動工作落實、規範社會行為,善於引導羣眾在治理實踐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隨着法治建設不斷推進,我國法律體系日臻完善,為依法治理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當然,與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相比,與戰勝各種風險挑戰的要求相比,相關法律法規還存在不適應的地方,需要與時俱進進行完善。必須貫徹落實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進一步完善法規制度、加強實施監督,提高依法執政、依法行政能力,用法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

  以科技為支撐。信息技術與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深度融合,提高了城市治理與運行效率、促進了城市健康可持續發展。有效運用以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等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術,有利於加深對市域層面社會運行的規律性認識,為市域社會治理提供新的工具。可積極推進市域信息基礎設施聯通、網絡暢通、平台貫通、數據融通,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增強黨委、政府決策部署的科學性、風險防控的精準性和公共服務的便捷性。依託信息技術優化治理工具,發掘和完善新的指標和評價體系,為城市治理和決策提供支持,提升市域社會治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智能化水平,讓科技更好服務人民美好生活。

  (執筆:杜 鵑)

  《 人民日報 》( 2020年07月21日 0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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