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槍問世後發展很快,到今天已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家族。這個火槍世家中的成員很多,其中包括手槍、步槍、衝鋒槍、信號槍、運動槍、獵槍和特種槍等。它們從外形、結構或者使用性能上來看,各有千秋,而且發展過程也不盡相同,今天咱們其它火槍家族成員不聊,單聊一聊手槍的發展、進化與成型。
一、萌芽時期的手槍
説起手槍,不少人是很熟悉的,還有許多小朋友喜歡用玩具手槍玩打仗遊戲。從影視屏幕上可以看到,在我國曆次國內革命戰爭和抗日戰爭、抗美援朝等作戰中,手槍和其它武器一樣,發揮了重要作用。
在敵後戰場上,我們的戰士、武工隊員和地下工作者,常常秘密攜帶手槍,深入虎穴,以大智大勇的英雄氣慨,捉“舌頭”,察敵情,拔崗樓,炸軍車,……同敵人進行殊死的博鬥。
手槍,顧名思議,是一種小巧玲瓏的手持武器。英文“手槍”(Handgun)一詞,也是由手(Hand)和槍(gun)兩個字組合而成的,説明這個名字是有一定來由的,而且很形象。
在火槍這個大家族中,手槍是其最小的成員。為了便於貼身攜帶和自衞使用,手槍除了尺寸小、槍管較短以外,外形比較規整,而且無需專用工具就能進行分解結合,使用很方便。它的缺點是,有效射程較近,一般為50米左右,射擊精度也較差。
手槍出世較早。在1331年德國人發明點火槍不久,德國的黑色騎兵就用這種槍和法國步兵展開了搏鬥。騎兵們用繩子把點火槍吊在脖子上。射擊時,一手握槍靠在胸口上另一隻手拿點火繩引燃火藥。
嘭嘭、啪啪的槍聲響個不停,急速奔馳的馬隊向法國步兵不斷逼近,戰鬥在激烈地進行着。法國兵看到敵人手中閃着火光的東西,以為是一種厲害的新式武器,嚇得魂不附體,亂作一團,結果吃了敗仗。這就是處於萌芽時期的手槍出師大吉的情景。
二、手槍的發展與改進
14世紀中期,在意大利出現了一種槍身長一拃(即手張開時,由大姆指端到中指端之間的距離,約相當於現在17.78釐米長)的槍。看來,這種槍屬於早期出現的手槍一類。
1364年,在意大利摩德康納城有一種叫做“希奧皮”(SCIOPPI)的小型槍。“希奧皮”一詞來源於拉丁文,意指手槍。由此可見,手槍是在點火槍的發源地歐洲最早出現的,這是因為手槍是在點火槍的基礎上演變而成的。手槍的發展過程和管形火器相類似:首先是把點火槍改進為火繩手槍。據有關資料記載,15世紀在歐洲就已正式出現火繩手槍。這種手槍和一般火繩槍的結構相同,即在槍的右側裝有放置火繩的彎鈎。射擊時,用手轉動彎鈎,以火繩點燃裝在槍上的火藥。這種點火方式有利於瞄準射擊,特別適合於騎兵射手使用,因為它克服了用點火槍射擊時,一手持槍,而另一手拿火繩的缺點。
火繩手槍經過進一步改進後,變成了有扳機和彈簧的壓力發火式和按鈕發火式兩種結構類型的槍,提高了點燃火藥的速度。但是,火繩手槍上的火繩易受潮,影響點燃,限制了火繩手槍的使用範圍。
到了16世紀初期,德國人基富斯在火繩手槍點火方式的基礎上,發明了一種轉輪發火手槍,這種槍的點火原理與現在的轉輪打火機相類似。在槍托上裝有四周帶溝槽的鋼轉輪,在鋼轉輪上還設有鏈條、彈簧和卷鏈條的扳手。射擊時,扣動扳機,鋼輪轉動,與火石相摩擦而發火,將火藥點燃。這種手槍的優點是,取消了作戰時易暴露目標的火繩,而且易於操作。然而它的製造成本較高,使用也不太方便(射擊前先要卷緊鏈條),所以到17世紀時,它就被燧發手槍所取代。
三、燧發手槍與膛線的出現
燧發手槍的使用時間很長,從17世紀到19世紀初期前後歷經200多年,充分説明這種手槍有一定的結構特點和較好的使用性能。
這種槍的作用原理是這樣的:在擊錘上裝有燧石(即打火石),扣動扳機後,擊錘在彈簧力作用下,帶着燧石向下打在鋼件上,以產生火花點燃火藥。
手槍發展到燧發手槍時期,已具備了近代手槍的一些特點,例如擊發機構具有機錘、扳機、保險等裝置。另外,它的槍管已由滑膛變為線膛,即在原先光滑的槍管內壁上增添了幾條螺旋形的膛線。這樣,一方面使彈丸與膛線貼合得更緊密,充分利用火藥燃燒的能量,增加彈丸的飛行速度;另一方面,彈丸嵌入膛線後可使彈丸旋轉、以保證彈丸飛行穩定,提高射擊精度。
當然,膛線的應用並非始自燧發槍,而是在15世紀末德國人就發明了直線型膛線(為了裝填彈丸方便),後來逐漸應用到各種槍上,而到燧發槍時已改為螺旋線了。膛線的出現是手槍發展中的一項重大革新,直到今天包括手槍在內的各種槍上,仍採用膛線,這就證明它對提高槍的射擊性能有着重要意義。
四、現代手槍的成型
後來,隨着雷汞的出現,燧發槍就逐漸被擊發發火式手槍所取代。實際上,早在17世紀以前,法國科學家博迪就曾研究過用雷汞作擊發發火的裝置。到了1812年,蘇格蘭人福西斯等人也製造過擊發發火手槍。當時,這種手槍還屬於前裝式槍,即彈丸是從槍口裝入的。裝彈丸以前,先從槍管口將火藥裝入,隨後裝入彈丸,再將雷汞放在擊發裝置中帶有傳火孔的小盤內。射擊時,扣動板機使擊錘撞擊盤內的雷汞,雷汞隨即起爆,併產生火花將火藥點燃。
擊發發火式手槍的操作不便,發射速度也較慢,不適應作戰使用的需要。於是,在19世紀初期,先由瑞士人保利發明了裝有雷汞的紙火帽,接着英國人肖奧又在紙火帽的基礎上研製成了銅火帽,使手槍的擊發發火方式得到了進一步的完善。
美國早期製造的德林格手槍,就採用了這種擊發火帽裝置,提高了槍的射擊性能。1864年,美國第十六任總統林肯在華盛頓遭暗殺時,兇手使用的就是這種手槍。
到了19世紀末期,一些新式手槍,諸如單發手槍、彈夾供彈手槍、轉輪式手槍和自動手槍等都先後問世,使手槍成為一個應用廣泛的獨立槍種。手槍經過漫長的演變過程,已經發展成為“弟兄”眾多的大家庭。在這些弟兄們中,左輪手槍、勃朗寧手槍、毛瑟手槍和馬卡洛夫手槍等屬於佼佼者,它們受到了各國使用者的青睞和讚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