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區黨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印發《關於做好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保護民營企業發展專項督察“回頭看”和法治政府建設專項督察問題整改工作的通知》,對法治政府建設專項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6月15日至19日,自治區黨委依法治區辦抽調人員,組成6個督察組,對5個設區的市和賀蘭縣、石嘴山市大武口區等10個縣(區),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等10個區直部門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保護民營企業發展專項督察問題整改情況,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貫徹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情況,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情況,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情況五個方面進行實地督察。通過督察發現,各地各部門在全面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上,還存在推進力度不平衡、依法行政制度體系不完備、行政執法體制不完善等短板和弱項。
整改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要把法治政府建設作為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抓實抓好,緊盯問題整改落實。對標共性問題主動認領,積極作為,同時還要針對個性問題進行個別整改,所有問題整改必須堅決徹底,絕不遺留。要主動開展全面清理或專項治理,標本兼治,防患於未然,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10月30日前全部整改完畢,並向自治區黨委依法治區辦報送整改報告。
自治區黨委依法治區辦將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督察,對整改不力、成效不明顯、問題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採取函告、約談、通報等方式限期整改,確保事事能整改、件件有落實,責任能到人。(記者 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