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對保險機構材料監管

  保險機構違規種類名目繁多,據統計,違規原因明確指向“編制或者提供虛假資料”的佔比達三成。一方面,此類資料是企業對外傳遞自身資質和運行情況的載體,是各利益相關者判斷企業狀況的主要依據,也是保險監管行政決定的重要參考,所以企業有動力“美化”;另一方面,這些違規行為一般沒有消費者投訴,也通常不涉及公司治理等大事件,因此往往需要監管部門擴寬檢查覆蓋面加強現場檢查、提升檢查的技術手段才能發現。(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中國社科院金融所保險與社會保障研究室副主任 王向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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