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瑞幸咖啡遭中國監管調查 中 美深化跨境監管

由 費玉榮 發佈於 財經

4月27日,針對網 傳瑞幸咖啡被公安、工商部門接管以及證監會進駐一事,瑞幸咖啡發佈聲明稱,公司正在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對瑞幸咖啡經營情況相關工作的瞭解。公司及全國門店運營正常。

有傳聞稱,中 美兩國證監會將聯合調查瑞幸事件。近日,中國證監會連出重拳打擊財務造假,監管層多次申明對財務欺詐的嚴厲態度。

就瑞幸咖啡事件涉及的跨境監管合作問題,證監會在27日晚間稱,中國證監會一向對跨境監管合作持積極態度,支持境外證券監管機構查處其轄區內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行為。在國際證監會組織(IOSCO)多邊備忘錄等合作框架下,中國證監會已向多家境外監管機構提供23家境外上市公司相關審計工作底稿,其中向美國證監會和美國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提供的共計14家。此外,2019年10月中 美雙方對香港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存放在中國內地的在美上市公司審計工作底稿調取事宜也達成了共識,目前合作渠道是暢通的。

瑞幸咖啡正配合調查

4月27日,有媒 體報道稱,中國證監會目前已經派駐調查組進駐深陷財務造假醜聞的瑞幸咖啡多日,多位審計人員正在對瑞幸的財務狀況進行審計。此外,瑞幸咖啡被公安、工商部門接管,造假庫源被挖走,全部數據上交。

針對以上傳聞,瑞幸咖啡發佈聲明稱,目前,公司正在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對瑞幸咖啡經營情況相關工作的瞭解。公司及全國門店運營正常。

4月2日,在美上市的中概股瑞幸咖啡自曝財務造假,涉及銷售額22億人民幣。中國金融監管層陸續表示高度關注。

4月3日,中國證監會表態稱,中國證監會高度關注瑞幸咖啡財務造假事件,對該公司財務造假行為表示強烈的譴責。不管在何地上市,上市公司都應當嚴格遵守相關市場的法律和規則,真實準確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4月15日,國務院金融委員會議上特別強調,最近一段時間,一些上市企業無視法律和規則,涉及財務造假等侵害投資者利益的惡劣行為。監管部門要依法加強投資者保護,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確保真實、準確、完整、及時的信息披露,壓實中介機構責任,對造假、欺詐等行為從重處理,堅決維護良好的市場環境,更好發揮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和投資者的功能。

隨後在4月22日舉行的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銀保監會副主席曹宇也就此表態稱:“瑞幸咖啡財務造假事件性質惡劣、教訓深刻,銀保監會將堅決支持、積極配合主管部門依法嚴厲懲處。”

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經修訂後的《證券法》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證券發行和交易活動,擾亂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市場秩序,損害境內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處理並追究法律責任。其中,“損害境內投資者合法權益”可以適用於瑞幸現在的情況,賦予證監會“長臂管轄”權。

證監會將嚴厲打擊造假

瑞幸咖啡財務造假風波,引起市場高度關注。在境內,中國證監會也對首發企業展開了打假風暴。近日,證監會通報了對84家首發企業開展現場檢查工作的情況,有30家已撤回IPO申請終止審查。

4月24日,證監會發文稱,財務造假嚴重挑戰信息披露制度的嚴肅性,嚴重毀壞市場誠信基礎,嚴重破壞市場信心,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是證券市場“毒瘤”,必須堅決從嚴從重打擊。2019年以來,已累計對22家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行為立案調查,對18起典型案件做出行政處罰,向公安機關移送財務造假涉嫌犯罪案件6起。並點名了索菱股份、藏格控股、龍力生物和東方金鈺在造假上惡劣的手段。

證監會強調,下一步,將繼續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重拳打擊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欺詐等惡性違法行為,用足用好新《證券法》,集中執法資源,強化執法力度,從嚴從重從快追究相關機構和人員的違法責任,加大證券違法違規成本。

分析人士稱,從對瑞幸咖啡財務造假事件強烈譴責到嚴打境內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證監會從嚴從重從快懲治相關主體,目的就是要提高上市公司質量,規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壓實中介責任,加大對大股東、實際控制人和高管人員的約束。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和處罰力度將加大,尤其是新證券法實施後將很好地解決我國資本市場長期違法違規成本低的痛點。

在《證券法》修訂以前,最高懲罰金額只有60萬的規定一直被市場所詬病。今年3月1日實施的新《證券法》大幅提高了財務造假的違法成本,最高懲罰金額現提高到了1000萬元。同時,新《證券法》還創設了證券集體訴訟制度,因財務造假受損失的投資者可通過投資者保護機構參加證券民事賠償訴訟。

從監管層近日的措施和多次聲明來看,嚴厲打擊上市公司財務造假將成為執法常態化,可以預期,造假公司“自罰三杯”將逐漸成為歷史,“重罰 高額賠償”將大幅提高造假成本。

中 美深化跨境監管

事實上,在瑞幸咖啡自曝財務造假後不久,就有市場傳聞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就已向中國證監會發函,就雙方配合對瑞幸咖啡進行徹查一事進行溝通。

儘管該傳聞還未被證實,但是在追查上市公司財務造假方面,中國證監會與SEC曾有過多次合作。早在2012年4月,據中國證監會披露,通過國際證監機構的協作機制,在SEC協助下,查清了宏盛科技利用虛假提單騙取信用證承兑額4.85億美元,虛增2005、2006年主營業務收入。2017年,登雲股份IPO造假一案中,涉及其美國子公司提前確認收入,導致合併報表利潤增加,同樣涉及中國證監會與SEC的協作。

在上市公司審計監管方面,中國證監會一貫高度重視通過加強對會計師事務所等資本市場看門人的監管執法,推動服務機構建立健全質量控制體系、提高執業質量,持續促進財務信息披露質量的提升。與此同時,中國證監會積極推進與境外審計監管機構的合作。對於美國PCAOB要求入境檢查在PCAOB註冊的中國會計師事務所,雙方合作從未停止,一直在尋找一個各方都能接受的檢查方案。2013年中國證監會、中國財政部與美國PCAOB簽署了執法合作諒解備忘錄,並向PCAOB提供了4家審計工作底稿。2016至2017年,中 美雙方對一家在PCAOB註冊的中國會計師事務所開展了試點檢查,中方團隊協助PCAOB對會計師事務所的質量控制體系以及3家在美上市公司的審計工作底稿進行了檢查,試圖找到一條有效的檢查途徑。應該説,雙方合作是有成效的。2018年以來,雙方為繼續推進審計監管合作保持溝通,中方參考國際審計監管合作的慣例,多次向PCAOB提出對會計師事務所開展聯合檢查的具體方案建議,最近一次是今年4月3日。證監會表示期待儘快得到回應並與PCAOB進行進一步的合作。

企業跨境上市有利於豐富當地資本市場投資選擇和提升投資收益,實踐證明是共贏的選擇。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質量是各國監管機構的共同職責,深化跨境監管執法合作符合全球投資者的共同利益。中國證監會始終抱着敬畏市場、敬畏法治、敬畏風險、敬畏投資者的監管理念,願意與包括美國在內的境外證券監管機構加強合作,共同打擊跨境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保護各國投資者合法權益。

不過,中 美聯合監管還有一個難點在於中 美兩國沒有引渡條例。記者查閲薩班斯法案,條例顯示:故意進行證券欺詐的犯罪最高可判處入獄25年;公司首席執行官和財務總監必須對報送給SEC的財務報告的合法性和公允表達進行保證,違反此項規定,將處以50萬美元以下的罰款,或判處入獄5年。

著名財務專家方烈告訴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中 美兩國沒有引渡協議,其高管難以被美國政府人身控制後承擔個人刑事責任。只要公司主要責任人不在美國,他們‘賴’在國內,美國也沒法強制執行他們去坐牢,這也是部分上市公司猖獗作假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