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態環保督察辦:五礦集團存重擴張、輕環保問題

中新經緯客户端5月11日電 據生態環境部消息,中央第七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下稱督察組)對中國五礦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五礦集團)開展了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督察組向五礦集團進行反饋。

反饋意見稱,五礦集團在具體工作中,存在重擴張、輕環保問題。五礦集團為進入稀土領域,明知贛縣紅金公司產能批建不符仍完成收購;放任贛縣紅金、定南大華等企業未批先建,在污染治理不到位的情況下,多次向其下達超過環評批覆產能的生產任務指標。

同時,五礦集團下屬魯中礦業在明令禁止的情況下,仍採用崩落法採礦,導致礦區出現11公頃的塌陷地塊,也未開展土地復墾工作。中冶陝壓重工設備公司、湖南有色集團公司、衡陽水口山金信鉛業公司等企業甚至不接受不配合地方監管。

督察還發現,五礦集團對下屬企業上報的總量減排數據僅作簡單審核,對實際工作開展情況關注不多。中冶公司對所屬葫蘆島鋅業公司從控股轉為參股後,就將該公司排放的約8508噸二氧化硫,當做集團公司的減排量,佔2016-2018年全集團二氧化硫總減排量的95%,整個集團二氧化硫減排淪為數字遊戲。

反饋中稱,五礦集團對下屬企業環境問題整改跟蹤督辦不力,如郴州鑽石鎢公司廢氣無組織排放嚴重,異味擾民問題突出,大量危險廢物長期露天堆放。當地多次責令整改,但始終沒有解決。

不僅五礦集團對直管企業考核不力,直管企業對下屬企業的考核同樣流於形式。如,2017年五礦有色多家下屬企業被中央環境保護督察點名通報,2018年湖南有色化學需氧量超總量排放,南昌硬質合金公司環保問題一直未整改,但在考核中均沒有體現;魯中礦業內部業績考核不僅不考核環保,反而對礦山超採行為給予獎勵。

針對中央環保督察指出的問題,五礦集團雖然編制了督察整改方案,但未經集團公司領導班子研究,也未印發實施。根據整改要求,2017年底前五礦銅業熔鍊分廠低空排放污染和廢渣積存問題應當整改到位。2018年8月28日,在中央環保督察組對湖南省開展“回頭看”督察前夕,五礦銅業不在整改問題上想辦法,而是強調要做好迎檢過關預案,爭取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兜底”。

營口中板公司球團豎爐和132平方米燒結機煙氣超標問題長期未得到解決,為騙取榮譽稱號,該企業隱瞞因環境違法行為被處罰26次的事實,虛假填報申報材料,製造大氣污染物連續穩定達標排放的假象,並於2019年7月被國家有關部門納入“綠色工廠公示名單”。

此外,部分下屬企業環境風險突出,株冶集團約2萬噸搬遷遺留廢渣、五礦銅業1.2萬噸廢渣、閃星銻業6000餘噸砷鹼渣、水口山公司5000餘噸含重金屬危險廢物、中冶瑞木公司1000餘噸鎳鐵渣等,均未得到及時處置,存在環境風險隱患。

督察要求,五礦集團要督促下屬企業嚴格遵守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標準,加快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要切實推動有關問題整改到位,狠抓重點行業企業生態修復和污染治理,及時排查環境風險隱患並推動整改。要強化總部監管職責,嚴肅監督考核機制;加強能力建設,不斷提高環境保護工作水平。要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責任追究,對失職失責問題,要組織深入調查,分清責任,並按有關規定嚴肅、精準、有效問責。(中新經緯APP)

【來源:中新經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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