億晶光電被1333位投資者索賠1.25億元 律師提示最新索賠條件
厲健
近日,備受關注的投資者訴億晶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又有最新進展,公告顯示,截至2020年8月13日,公司累計收到多名投資者對公司提起的合計1,333起民事訴訟案件材料,訴訟金額累計人民幣125,073,009.36元。
長期代理投資索賠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表示,目前距離億晶光電案索賠時效屆滿只剩8個多月,提醒符合條件的投資者切勿錯過“索賠末班車”。
案情回溯,2018年5月3日,億晶光電公司發佈公告稱收到證監會寧波監管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億晶光電對重大仲裁事項、股權轉讓事項未依法披露,證監會寧波監管局決定: 對億晶光電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
根據證券虛假陳述司法解釋規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違法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以起訴索賠。在處罰決定公佈後,陸續有投資者以證券虛假陳述為由,起訴億晶光電等被告索賠。2020年初,南京中院對部分億晶光電案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虛假陳述實施日為2017年2月3日,揭露日為2017年4月15日。
2020年8月13日,億晶光電發佈《關於投資者訴訟事項的進展公告》,截至目前,公司累計與1180名投資者的代理律師或本人簽署《和解協議》或《調解協議》,其餘153起案件中100起已撤訴,11起法院已出具一審判決,均駁回原告訴訟請求,42起案件尚未開庭審理。就自2019年4月19日至2020年3月27日收到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公司已在2019年年度報告中計提相應的預計負債,且該預計負債金額已涵蓋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8月12日新增簽署《和解協議》或《調解協議》的22起案件,和解金額合計340,683.08元,該22起新增和解案件對公司2020年度的利潤無影響。根據訴訟目前進展情況,公司已簽署《和解協議》或《調解協議》的案件預計對公司2020年度利潤影響金額約人民幣7724595.44元,由於剩餘案件仍處於審理狀態,未產生生效法律文書,故目前對公司利潤影響金額暫無法預計。
“在虛假陳述案件司法實踐中,符合條件的受損投資者如果不依法起訴,上市公司通常不會主動賠付。”厲健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最新條件為:在2017年2月3日到2017年4月14日期間買入億晶光電股票,並且在2017年4月15日後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索賠。最終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律師費在投資者獲賠後再支付。
厲健律師指出,截至2017年3月31日,億晶光電股東總户數為38789户,結合最新訴訟公告披露的案件數量,目前已起訴人數約佔登記股東總人數的3.4%,可見,仍有為數不少的受損投資者沒有及時起訴。如果超過索賠時效才起訴,一旦被告提出時效抗辯,適格投資者將喪失勝訴權。
投資者索賠應提供證券開户信息查詢單、加蓋證券公司營業部印章的股票對賬單原件、詳細聯繫方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