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國保險公司新發債券規模達到780億元,創下保險業自2005年開始發債以來的最高水平。
這背後是險企業務轉型、有資本補充的需求,以及股東增資能力有限、利率處於低位以及存在大量置換舊債需求的環境。
發債780億創歷史
我國保險公司發債規模在2020年創下歷史新高。券商中國記者根據債券信息網統計數據顯示,2020年,共計20家保險公司發行資本補充債券,發債規模合計780億元。其中,財險公司3家,壽險公司16家,再保險1家。
這不僅比2018年的570億、2019年的546.5億,要高出40%左右,也形成了自2005年我國保險公司開始發債融資以來的第三個高峯。
據聯合資信報告統計,此前的兩輪高峯分別為:
2011-2012年第一輪高峯,2011年、2012年發債融資額分別為602.2億元、732.8億元。2015年為第二輪發債高峯,當年發債600多億元。
據悉,此前兩個發債高峯與監管變化導致的償付能力補足需求緊密相關。聯合資信金融評級部門研究員在報告中稱,自2015年保險公司開始發行資本補充債券以來,從發債情況看,由於保險公司對債務融資上限的嚴格要求,加之2017年利率上行,保險公司發行資本補充債券經歷了2017年大幅收縮後2018年以後逐步回升。
其認為,2020年以來,保險公司債券發行規模及發行家數較之前年度明顯增長,一方面是受新冠疫情影響,宏觀經濟增速有所放緩,上半年利率有所下行,融資環境有所放寬;另一方面,近年來保險行業改革轉型初見成效,業務的發展累計資本補充壓力,同時保險業務的發展對資本消耗需求加大。
2020年600多億債券滿5年
保險公司發行的資本補充債券,都是10年期債券,並設置了5年後的累進利率。在第5年末附有條件的提前贖回權,若保險公司不贖回債券,則自第6年開始債券的票面利率將上升,一般會抬升100個基點以上。
記者據wind信息統計,2015年保險公司發債規模646.5億元,其中少部分為次級債(70.5億),大部分為10年期資本補充債券。這些債券中絕大部分會在2020年達到5年期滿時,給予符合條件的險企進行贖回的權利。
華泰證券一位債務業務高級經理對券商中國記者稱,由於保險公司特別是大型險企沒有實質風險,所以到了第5年末時,投資者端不會有發行方贖回的要求,是否贖回主要看保險公司。
一般來説,保險公司作為債券發行人,會根據市場利率情況決定是否行使贖回權,看是新發債券更合適,還是存續舊債更合適。“如果當時的成本是3點多,現在5點多,它自然不會再重發;如果反過來,他們肯定會重發一次。”他説。
該人士表示,對於險企來説,發債券沒有特別的難度,相關審批也相對比較快;券商等承銷方也很喜歡保險公司債券,風險比較低,額度也比較大。
據券商中國記者統計,在2020年滿5年的險企資本補充債,有不少保險公司選擇了贖回。比如,中荷人壽、平安人壽、泰康保險集團、前海人壽及被監管接管的華夏人壽已贖回相應發行的“15中荷人壽”、“15平安人壽”、“15泰康人壽”、“15前海人壽03”、“15前海人壽02”、“15前海人壽01”和“15華夏人壽”等債券。
這些行使贖回權的險企中,有的緊接着又有新發債的動作,並且融資成本實現了下降。如平安人壽,2020年新發期限“5+5”的資本補充債券200億元,票面利率僅3.58%。而其2015年發債50億元的利率為3.9%,而若不贖回,這一債券後5年的利率將升至4.9%。
上述華泰證券債券業務人士稱,如果是要做新舊債的置換,可能會有發行緩作的過程,因為要考慮監管審批的時間以及對應時間的資金成本。
3家險企不贖回債券
與此同時,也有險企選擇不行使提前贖回權,2020年就有3家險企未選擇贖回滿5年的債券。包括幸福人壽以及被監管接管的天安人壽、天安財險。
幸福人壽2020年12月22日公告,不行使“15幸福人壽”提前贖回權。根據公告,該債券自第6個計息年度起到債券到期為止,票面利率為前5個計息年度票面利率加100個基點,即“15幸福人壽”從2020年12月29日起的後5個計息年度的票面利率為5%。
幸福人壽還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正在實施“金融+科技+生態”的新戰略佈局,業務穩定增長,結構持續優化,效益繼續改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在200%以上。公司將做好“15幸福人壽”的後續信息披露和本息兑付工作。
天安財險於2020年9月30日公告,經研究,公司不行使“15天安財險”債券贖回選擇權。記者查詢其此前發行公告獲悉,該債券前5個計息年度內利率固定為5.97%,若不行使贖回權,從第6個計息年度開始,票面利率加100個基點,即變為6.97%。
天安人壽2020年12月16日公告,經研究,公司不行使“15天安人壽”贖回選擇權。前5個計息年度債券利率為6.25%,後5個年度票面利率為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