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監管從嚴,但上市公司信披違規依然頻繁,是合規的信息披露太難,還是違規的誘惑太大?本欄認為,信披違規的處罰力度還應該更強,否則鋌而走險者將絡繹不絕。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其實就是公司向股東説明經營情況的一個正規渠道。按照所有者和代理人的關係來説,股東是上市公司的真正老闆,而公司高管則是比較高級的夥計,如果信息披露總是違規,就好像夥計總是不跟東家説實話,這樣的夥計,一般來説不會受到東家的待見。
但是現在卻有點反過來的意思,夥計坐在了可以隨意擺佈東家的位置上,而且還不是一家兩家,上市公司裏真拿股東當回事的並不多見,這倒不是説夥計有多高的水平,根本原因也不是不拿東家當回事,而是不拿小東家當回事。
現在的上市公司,雖然説東家也會時不時地開個會研究點事情,但是這裏面一般都有一個特別大的大東家,多數情況下其他小東家合在一起也沒有這一個大東家的話語權大,於是小東家也不怎麼願意參會,因為參會不僅要自理交通食宿的費用,説了話也不好使,搞不好還得惹一肚子氣。
而夥計更是明白得不得了,拿大東家真當老闆,至於小東家,大老闆怎麼説,夥計就怎麼做。於是小東家乾脆學會了一招,用腳投票,我不當這個小東家了還不行嗎?
小東家不玩了可不行,小東家的拋盤要是沒人接盤,股價就得一路下跌,於是大東家和夥計就想出一個好辦法,就是不跟小東家説實話,至於給小東家信心還是打擊,全看大東家的“市值管理”需要。如果大東家想要股價上漲,就假裝經營不太好,忽悠小東家賣出股票,然後再聯合機構資金推高股價,小東家看到後悔晚矣,還得高價追回,因為他忽然發現,這公司還不錯。
此時大東家已經制造了很多有利於公司的傳言,還假裝澄清,忽悠小東家進場,等小東家都進來了,機構資金完成撤退,此時再公告不好的消息,小東家在高位被套牢。
這就是很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規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情發生的時候第一時間告訴股東,而是選擇自己需要的時間點告訴股東,於是就有了大量的信息披露違規出現,所以本欄説,信息披露的關鍵問題還是違規成本太低,收益太大,以至於大量公司高管鋌而走險。
就好比有些上市公司股價提前連續大跌,公司層面卻沒有任何公告,但突然有一天,上市公司公告稱公司存在某某利空,這時小股民才發現自己貌似被騙了。而上市公司有意拖延信披時間的真正目的就耐人尋味,是否是為了給特殊的股東提前跑路的時間呢?
因此,本欄認為,進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處罰標準,對上市公司和直接責任人開出更為嚴厲的罰單,或能減少信披違規的出現,A股市場也才能更適合小股東生存。周科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