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第三方支付機構被罰!
6月29日,央行廣州分行最新披露的關於廣東匯卡商務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卡商務”)的罰單引發關注,因為無證經營支付業務的機構提供支付服務,罰單中責任人被罰金額高達50萬元,是企業被罰金額的兩倍多,這一情形在支付罰單中實屬罕見。
值得注意的是,該公司還曾捲入一起43億元洗錢大案,匯卡商務副總裁牽涉其中。
責任人罰得為什麼比機構多?
6月29日,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央行廣州分行最新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顯示,匯卡商務因為虛假交易提供支付服務、未準確標識交易信息、無證經營支付業務的機構提供支付服務三項違法行為,被央行警告並處罰款人民幣24萬元。
此次罰單為雙罰制,時任匯卡商務公司戰略發展委員會總裁楊毅,因對公司“為無證經營支付業務的機構提供支付服務”行為負有直接責任,同樣被央行警告,處罰金額則高達50萬元。
個人被罰金額竟比所屬機構罰單金額還高,究竟是為何?對於此次罰單背後原因以及整改進度,北京商報記者對匯卡商務進行採訪,對方工作人員回應稱對此並不知情,發送的採訪函截至發稿未收到回應。
“為無證經營提供支付通道這個危害性很高,因為這種情形大多數都可能淪為洗錢、詐騙以及黃賭毒跑分的通道,等於將核心業務進行外包且沒有任何管理措施,這種情況是監管多次強調的違規情形。”博通諮詢金融業資深分析師王蓬博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個人被罰金額更多,這一情形在支付罰單中確實較為少見。
“應該是責任人的違規責任更大,也就是央行經過流程判斷,責任人自主性更強應該負有更大責任才會這樣進行處罰。”王蓬博認為。
曾涉43億洗錢大案
此次罰單背後,暗顯公司合規隱憂,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匯卡商務還曾捲入一起洗錢大案。今年3月23日,宜昌市公安局通報,匯卡商務涉嫌幫助網絡犯罪活動罪被宜都市人民法院一審判決。
“沐融”“helloepay”“邁虎”三個非法第四方支付平台持有人張某某、白某某、尹某某分別被判有期徒刑10年、7年和6年,其餘11名涉案人員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至2年3個月不等。據悉,該團伙曾為跨境賭博團伙“洗錢”43億元。
而期間,匯卡商務副總裁劉某某向控制“沐融”第四方支付平台的張某某提供3687個商户號,與“helloepay”和尹某某控制的“邁虎”第四方支付平台對接,幫助境外違法人員收付非法資金43.14億元。對於此事最新進展,北京商報記者同樣向匯卡商務求證採訪,但未收到回應。
據悉,匯卡商務成立於2010年2月10日,註冊資本為6600萬人民幣。根據央行行政審批公示,匯卡商務持有一張廣東省銀行卡收單牌照,牌照的首次許可日期是2013年1月6日,有效期至2023年1月5日。
匯卡商務旗下網站金掌櫃顯示,匯卡商務主要服務於中小微企業和金融機構。一方面,向中小微企業提供包括銀行卡收單在內的收銀管理一體化、資金結算、融資信息服務、數據管理和電子商務等於一體的綜合交易管理服務;另一方面,向銀聯及商業銀行提供信息系統開發、金融終端拓展、裝機維護及商業增值等專業化服務。
據每日經濟新聞,未來金融科技集團(FTFT)曾在2021年3月23日披露,公司全資子公司富冊商業集團有限公司與廣州匯卡計算機網絡服務有限公司簽署《股權收購框架協議》,擬收購匯卡商務60%的股權。
根據協議,收購價格為人民幣6000萬元(約920萬美元),雙方將根據審計及盡職調查結果來確定最終收購價格;購買價格的一半將以現金來支付,另一半將以未來金融科技等值的股票來支付。不過,這次股權收購最終還是沒有了下文。
據報道,距離未來金融集團終止收購意向已過去近一年時間,但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匯卡商務目前仍由廣州匯卡計算機網絡服務有限公司全資控股,其最近的一次工商信息變更記錄還停留在2018年。
針對匯卡商務後續業務發展,王蓬博建議,除了加強風控措施管理問題外,該公司還有必要對支付通道和監管規定加強管理,要先從意識上重視合規的問題,再去梳理業務上可能存在的漏洞,進而做出風控彌補。
編輯丨汪乃馨 綜合北京商報(記者 劉四紅)、每日經濟新聞
圖片丨央行官網截圖、金掌櫃官網、視覺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