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 孫肅博 12月21日,招商局置地(00978.HK)發佈就提供房託基金管理服務設定新年度上限的持續關聯交易公告。
公告顯示,招商局置地資管一直向招商局房託基金提供房託基金管理服務。截至2022年、2023年及2024年12月31日止三個財政年度各年,信託契據項下的房託基金管理交易的建議年度上限分別為5620萬元,5740萬元,5870萬元。
據悉,該信託契據於2019年11月15日簽訂,並經日期為2021年7月26日的第一份修訂及重述契據修訂,招商局置地資管作為管理人,德意志信託(香港)有限公司作為受託人。信託契據的年期為80年減一日,自受託人從招商局置地資管收取現金100港元的現金款項作為存置資產當日開始。
招商局房託基金是由信託契據構成並受其規管的房地產投資信託。根據信託契據,招商局置地資管全權處理信託契據項下作為招商局房託基金管理人的責任。
作為招商局房託基金的管理人,招商局置地資管有權自上市日期(包括該日)起,根據信託契據條款,為其本身,按年度可分派收入的10.0%年費率,每半年從存置資產中收取基本費用。此外,招商局置地資管也有權為其本身,按招商局房託基金於一個財政年度的每單位分派相比上一財政年度的差額的25%年費率,乘以該財政年度已發行基金單位的加權平均數,每年從存置資產中收取浮動費用。從上市日期起至2022年12月21日的期間內,概無應計或應付的浮動費用。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