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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泉科技上市首日漲20% 超募9.8億元國金證券保薦

由 合永順 發佈於 財經

  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13日訊 今日,鉅泉光電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鉅泉科技”,688391.SH)在上交所科創板上市,截至收盤報138.10元,漲幅20.09%,振幅25.90%,成交額11.30億元,換手率71.42%,總市值79.55億元。 

  鉅泉科技是國內領先的智能電錶芯片研發設計企業,主營業務為智能電網終端設備芯片的研發、設計和銷售,可以為客户提供豐富的芯片產品及配套服務。公司的主要產品包括電能計量芯片、智能電錶MCU芯片和載波通信芯片等。 

  鉅泉科技股權相對分散,不存在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公司2022年9月7日披露的招股書顯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分別為鉅泉香港、東陞投資、高華投資、炬力集成和聚源聚芯,分別持股22.24%、13.73%、11.67%、8.75%和6.53%。楊士聰自2013年6月起,任鉅泉科技董事長,現兼任鉅泉香港董事、精能醫學股份有限公司監事。 

  鉅泉科技於2022年4月26日首發過會,上交所科創板上市委員會2022年第32次審議會議現場問詢問題: 

  1.請發行人代表:(1)説明報告期兩網電錶招標數量及價格波動情況、輪換週期和存量替換情況對公司業務的影響,公司細分產品市場容量及競爭情況;(2)結合新標準和新產品發行人及競爭對手的技術研發和產業化情況、公司募投項目等説明發行人產品未來市場空間及收入的穩定和可持續性;(3)説明發行人的資金使用如何優先保障發行人後續研發和經營投入。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2.根據申請文件,報告期各期公司經銷收入佔當期營業收入比重分別為 97.21%、94.88%和 87.85%;公司能夠直接將產品導入客户設備方案之中,下游重要客户會跨過經銷商向公司直接請求折扣價格。請發行人代表説明:公司最終客户集中的情況下采用經銷模式的原因,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公司銷售模式是否符合同行業特點及原因。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明確意見。 

  鉅泉科技曾於2017年11月3日上交所主板上會被否,證監會第十七屆發行審核委員會2017年第24次發審委會議提出詢問的主要問題: 

  1、發行人報告期內銷售以經銷商代理銷售為主,各期經銷收入佔比均在96%以上,發行人與經銷商的關係屬於買斷式銷售關係。請發行人代表説明:(1)報告期前五名經銷商銷售佔營業收入持續95%左右,主要最終客户僅為23個,上述客户是否存在關聯關係,銷售變化情況,詳細闡明原因,分析銷售的可持續性;結合可比公司銷售政策進一步分析説明,採取經銷商買斷模式的合理性;(2)經銷商買斷模式對發行人收入確認真實性、準確性的影響,收入確認政策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3)報告期發行人對其參股子公司前景無憂最終銷售佔比不斷增加,2017年上半年已成為第一大最終客户,不認定為關聯方和關聯交易的依據,未直接向北京前景無憂銷售的原因,説明業務合理性、真實性;(4)客户昊輝電子銷售收入佔發行人營業收入比重穩定在50%左右,結合與昊輝電子的歷史合作情況、經銷代理方式、銷售結算模式等,説明發行人對其是否存在單一客户重大依賴,是否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請保薦代表人説明核查方法、過程、依據,並明確發表核查意見。 

  2、發行人報告期利潤逐年下滑,綜合毛利率也呈下降趨勢。其中,計量芯片業務收入2017年1-6月下降較快,銷售單價及毛利率持續下降,而載波芯片業務收入持續上升,銷售單價持續下降。請發行人代表説明:(1)計量芯片業務收入下降而載波芯片業務收入增長的原因及其合理性;(2)結合客户、市場、售價、單位成本等方面,説明載波芯片毛利率高於計量芯片的原因以及高毛利率的可持續性;(3)結合相關政策、行業發展趨勢、銷售區域、產品構成、售價變化等情況,説明發行人主要產品的品種結構是否發生重大變化,是否會對持續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響。請保薦代表人説明核查方法、過程、依據,明確發表核查意見。 

  3、招股説明書披露發行人股東眾多且分散,無實際控制人。請發行人代表説明:(1)認定發行人無實際控制人的理由和依據,是否存在潛在的重大權屬糾紛,發行人在無實際控制人的情況下保證公司治理的完善和內控制度的健全且得到效執行的具體措施;(2)與關聯方資金往來情況,是否存在資金體外循環及關聯方承擔成本費用等情形;(3)招股説明書披露發行人與第四大股東炬力集成不存在同業競爭關係,結合歷史沿革、資產、人員、業務和技術情況等説明二者的關係,確認炬力集成及其相關公司與發行人是否存在同業競爭;(4)報告期內與關聯方在銷售、採購渠道商存在部分重疊,説明交易是否符合市場定價原則,交易價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利益輸送。請保薦代表人説明核查程序和過程,並發表明確意見。 

  4、保薦機構實際控制人陳金霞持有上海納米創業投資有限公司75%股權,納米投資繫上海鴻華的普通合夥人,並擔任該公司的執行事務合夥人,上海鴻華持有發行人2.31%股份。請保薦代表人明確説明保薦機構實際控制人間接持有發行人股份,是否影響保薦執業的獨立性,是否符合保薦業務管理方法等規定,是否可以參照適用中國證券業協會的《證券公司直接投資業務規範》和《證券公司私募投資基金子公司管理規範》等規定,僅參照適用其中“保薦+直投”等規定是否屬於從嚴要求,是否充分。 

  5、報告期內,發行人存貨以委託加工物資和庫存商品為主,存貨餘額增長較快,存貨週轉率持續低於可比上市公司。請發行人代表説明:(1)存貨賬面淨值持續增長的原因,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依據是否充分;(2)結合發行人主要生產過程均採取外協加工方式,成本佔全部成本95%以上,分析説明對發行人核心競爭力的影響,對發行人生產質量控制的影響。請保薦代表人發表核查意見。 

  鉅泉科技此次在上交所科創板發行數量為1,440.00萬股,佔發行後總股本25%,全部為公開發行新股,無老股轉讓,發行價格為115.00元/股。鉅泉科技此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為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吳成、樂毅。 

  鉅泉科技此次募集資金總額為165,600.00萬元,實際募集資金淨額為149,237.03萬元,較原計劃多98128.40萬元。 

  鉅泉科技2022年9月7日披露的招股書顯示,公司擬募集資金51,108.63萬元,計劃用於雙芯模組化智能電錶之計量芯研發及產業化項目、雙芯模組化智能電錶之管理芯研發及產業化項目、智能電網雙模通信SoC芯片研發及產業化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鉅泉科技本次公開發行新股的發行費用合計16,362.97萬元(不含增值税),其中,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獲得保薦承銷費用13,548.00萬元。 

  鉅泉科技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設立的另類投資子公司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與承銷實施辦法》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發行與承銷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相關規定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跟投主體為國金創新投資有限公司。 

  國金創新投資有限公司獲配股數為521,739股,佔本次發行數量的比例3.62%,獲配金額為59,999,985.00元。 

  2019年至2021年,鉅泉科技營業收入分別為30,017.65萬元、37,901.97萬元、49,934.16萬元;淨利潤分別為3,809.50萬元、6,210.80萬元、10,139.89萬元;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3,809.50萬元、6,210.80萬元、10,139.89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淨利潤分別為3,605.29萬元、6,075.97萬元、9,910.27萬元;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為1,899.69萬元、2,488.62萬元、19,274.48萬元。 

  2019年至2021年,鉅泉科技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30,017.65萬元、37,901.97萬元、49,934.16萬元;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25,109.48萬元、34,963.16萬元、52,138.87萬元。 

  2022年1-6月,鉅泉科技營業收入為30,156.93萬元,同比增長49.37%;淨利潤為8,721.71萬元,同比增長152.31%;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8,721.71萬元,同比增長152.31%;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8,315.80萬元,同比增長143.03%。 

  根據當前的經營情況,鉅泉科技預計2022年1-9月可實現營業收入50,149.33萬元至54,285.36萬元,同比增長49.40%至61.72%;預計2022年1-9月實現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3,849.45萬元至14,991.68萬元,同比增長108.69%至125.90%;預計2022年1-9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3,258.85萬元至14,352.36萬元,同比增長103.95%至120.77%。上述2022年1-9月財務數據為初步預計數據,未經會計師審計或審閲,且不構成盈利預測和業績承諾。 

  2019年至2021年,鉅泉科技研發費用分別為5,244.94萬元、5,951.77萬元、9,155.74萬元,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7.47%、15.70%、18.34%。 

  2019年至2021年,鉅泉科技研發費用中,職工薪酬分別為4,163.23萬元、4,845.68萬元、7,271.78萬元,佔比分別為79.38%、81.42%、7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