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還不上24億債務,泰禾總部被渤海信託“驅逐”?

近日,渤海信託的一紙公告讓泰禾集團登上熱搜。

公告要求相關人員在5日內搬離泰禾北京公館,恢復抵押財產原狀,否則將對抵押財產申請查封保全。

據瞭解,目前泰禾北京公館被用作為泰禾集團的臨時總部。

按照公告內的限定搬離日期,5月11日正是泰禾集團員工搬離此棟公寓的deadline。

在這個時間點上,網上輿論再次發酵,甚至有不少自媒體報道稱“泰禾總部被查封”。

當天,ZAKER新聞來到泰禾北京公館,公館門口並未發現封條,但在上午10點-11點之間,未見有員工進出。

因還不上24億債務,泰禾總部被渤海信託“驅逐”?

5 月 11 日泰禾北京公館門口

ZAKER 新聞拍攝

信託公司沒有權力直接查封抵押物產

公開資料顯示,2019年7月,渤海信託曾向福州泰禾錦興置業有限公司(泰禾集團全資子公司)提供 24 億元貸款,由泰禾集團提供擔保,擔保物為泰禾北京公館。

北京德和衡(廣州)律師事務所,高睿明律師向 ZAKER 新聞表示,如果抵押物產是先抵押後出租的,則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後,租賃合同對抵押物的受讓人不具有拘束力,抵押物的受讓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搬離。

同時高睿明還表示,如果渤海信託對該抵押財產申請查封保全,需在訴訟中或訴訟前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並提供相應的擔保。

據瞭解,泰禾北京公館在2019年7月被抵押,而泰禾員工在今年3月才全部搬至該地點辦公。

也就是説,渤海信託可以要求泰禾員工搬離,但其沒有權力直接查封泰禾北京公館,應向法院申請,再由法院決定是否執行。

而ZAKER新聞查閲人民法院公告網,暫未發現查封泰禾北京公館的公告。

業主和租户是否受其影響?

網上流傳的公告顯示,渤海信託和上述融資方簽訂的《抵押合同》中約定,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財產的全部或部分,包括但不限於出租、贈予、轉讓等。

因還不上24億債務,泰禾總部被渤海信託“驅逐”?

渤海信託公告

但在此之前,泰禾北京公館曾有一部分房源對外公開出售,部分業主已於2020年8月交樓。

目前一位泰禾北京公館的個人房東仍將其房產掛在鏈家上出租,中介經紀人告訴ZAKER新聞,該房源可以隨時看房。

同時,該中介經紀人還表示,他未曾經手過泰禾集團作為出租方的房源,年後曾有兩三套出租房源放出,均為個人房東,但目前都已經被租下了。

因還不上24億債務,泰禾總部被渤海信託“驅逐”?

鏈家上泰禾北京公館的出租房源

高睿明表示,若泰禾北京公館真的被查封,僅憑目前公開的資料,並不能明確這部分業主和租户是否會遭到損失,如有必要,建議諮詢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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