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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韻文化被紀律處分:偽造銀行單據 2015年虛增銀行存款9910萬元

由 俎巧玲 發佈於 財經

挖貝網 1月19日,新三板基礎層公司和韻文化 通過偽造銀行單據,導致2015年財報虛增銀行存款9910萬元,多計主營業務收入172萬元,同時在2016年發佈的公開轉讓説明書中也存在虛假記載。全國股轉公司對和韻文化及時任董事長徐和貴、財務總監鄒義社、董秘鄧衞東作出紀律處分。

早在2018年,和韻文化就被證監會調查。當年4月10日,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因涉嫌違反相關證券法律法規,被立案調查。同期,公司時任董事長、實際控制人徐和貴,時任財務總監鄒義社也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2019年10月9日,調查結果出爐,證監會湖北證監局發出對和韻文化及相關高管的處罰決定。公司存在的違法事實如下:

一、和韻文化在《公開轉讓説明書》中存在虛假記載

(一)關於武當太極劇場經營權的披露存在虛假記載

和韻文化披露的《公開轉讓説明書》中記載:和韻文化與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管委會(以下簡稱武當山管委會)、十堰武當山旅遊發展有限公司等簽訂了《武當太極劇場承包經營協議》及《武當太極劇場購買框架協議》,上述協議主要內容為:一是公司享有承包太極劇場經營權的期限為2014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共計九年,上述期限屆滿若雙方均未終止,協議的內容及效力對各方自動順延十年,承包經營費用為600萬/年,承包經營權不可撤銷。二是公司購買太極劇場的轉讓價款,經清產核資審計評估後,由公司和開發區管委會、武當山旅遊發展公司商議決定。截至2016年10月,公司已支付購買太極劇場6460萬元預付款。

經查,公司披露的《武當太極劇場承包經營協議》及《武當太極劇場購買框架協議》所記載內容與公司向調查部門提交以及武當山管委會向調查部門提交的協議所記載內容不一致。前述所提交協議載明:“和韻文化對武當太極劇場等項目的投資不少於2.2億元”……“雙方所有協議均以購買太極劇場為前提”,在購買完成前,和韻文化僅取得一年的經營權,每個月的承包費用為50萬元。公司所披露的協議未記載相關前提。此外根據武當山旅遊經濟特區財政局提供的説明:太極劇場財務決算總金額3.9億元,截止2015年底,和韻文化僅支付了5425.23萬元。因此《公開轉讓説明書》中關於武當太極劇場經營權的表述存在虛假記載。

(二)財務報表存在虛假記載

經查,和韻文化通過偽造銀行單據的方式,導致《公開轉讓説明書》報告區間(2015年1-7月)虛增“銀行存款”93,181,500.00元,多計主營業務收入693,000.00元。

二、《2015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經查,和韻文化通過偽造銀行單據的方式,導致《2015年度報告》虛增“銀行存款”99,104,800.00元,多計“主營業務收入”1,716,750.00元。

最終,湖北證監局給出處罰如下:

一、對和韻文化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五十萬元的罰款;

二、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徐和貴給予警告,並處以二十五萬元的罰款;

三、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鄒義社給予警告,並處以十萬元的罰款。

2021年1月18日,全國股轉公司繼續對和韻文化及相關高管給出紀律處分,所提及和韻文化的違規行為,除以上公開轉讓説明書虛假記載、2015年財報虛假記載外,公司還存在以下違規:

一、未及時披露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情況

和韻文化,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徐和貴,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周光武多次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和韻文化未及時披露上述情況。

二、未及時披露行政處罰情況

和韻文化於2019年6月21日收到中國證監會湖北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國證監會於2019年10月9日在其官方網站披露了《湖北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2019]3號》。以上行政處罰信息和韻文化均未及時披露。

三、未及時披露停牌進展公告

和韻文化股票自2017年5月2日起暫停轉讓。自2017年10月16日至今,和韻文化未披露未能復牌的原因和相關事件的進展情況。

最終,全國股轉公司對和韻文化及相關責任人處分如下:

給予和韻文化公開譴責的紀律處分,並記入誠信檔案。

給予徐和貴公開譴責、五年不適合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紀律處分,並記入誠信檔案。

給予鄒義社公開譴責的紀律處分,並記入誠信檔案。給予鄧衞東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並記入誠信檔案。

挖貝新三板研究院資料顯示,和韻文化主要通過經營位於武當山的武當太極劇場的《夢幻武當》演出服務獲得收益。2017年以來,公司均未發佈財報。2018年以來,券商發佈59份和韻文化風險提示相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