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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諾奇二次衝擊創業板遭深交所質疑實控人認定不準確

由 度方針 發佈於 財經

挖貝網1月20日消息,在2019年謀求創業板上市無果後,蘇州星諾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星諾奇)近日再次提交IPO申報文件,已被深交所問詢,並在1月19日披露了首輪問詢函回覆。

星諾奇成立於2010年10月27日,主營業務為精密注塑模具及精密注塑零部件的研發、生產和銷售,主要產品應用於汽車、消費電子產品和小型家用電器等領域。曾於2016年1月26日掛牌新三板,2017年3月14日摘牌退市。

據此次披露的招股書顯示,公司實控人為葉茂和王永輝,控股股東為中安頤合。不過,星諾奇在掛牌新三板期間,對外披露的實控人為葉茂,並非葉茂和王永輝。

從最新披露的招股書來看,王永輝直接持有公司22.07%股份,同時還持有中安頤合23.00%的股份,對應間接持有星諾奇的股份為0.01%。葉茂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而是通過中安頤合、中安頤合控制的霍爾果斯星奇諾和蘇州將梅盛間接控制了35.89%股份。兩人合計控制57.97%股份,是星諾奇的實控人。

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王永輝與葉茂及葉茂控制的中安頤合共同簽署《一致行動協議》,2018年簽訂了《一致行動協議之補充協議》,約定中安頤合與王永輝均同意就公司經營發展的重大事項方面採取一致行動,若中安頤合與王永輝內部無法達成一致意見,雙方應按照中安頤合的意向進行表決。2015年10月至2017年4月,王永輝任公司董事長。

對此,深交所在首輪問詢函中要求星諾奇説明最近兩年發行人實際控制人未發生變更的依據等,並説明實際控制人認定是否準確,或是否存在對公司控制權產生重大影響的協議或安排。

星諾奇回覆表示,報告期內,葉茂持有中安頤合74.43%的股權,處於中安頤合絕對控股地位,中安頤合股權不存在代持安排。葉茂、王永輝均直接或間接支配公司股份的表決權,二人合計股份表決權比例未低於57.97%,實際控制人認定為葉茂、王永輝符合《適用意見第1號》的要求,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股票首次公開發行上市審核問答》的要求。

同時,星諾奇還強調,一致行動協議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王永輝與各創始人股東之間不存在委託代持關係或其他未披露的利益安排,本次發行前各股東的關聯關係已完整披露,除中安頤合、王永輝、葉茂存在一致行動關係外,各股東之間不存在對發行人控制權產生重大影響的協議或安排。

(責任編輯: HN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