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地產網訊:1月18日,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擬發行規模不超過15億元的公司債券。債券期限為5年期,第2年末和第4年末附發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和投資者回售選擇權。
同時,該筆公司債的名稱由“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三期)”變更為“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瞭解,陽光城公開發行不超過人民幣80億元公司債券此前已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債券申報時命名為“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
本次債券採用分期發行的方式,其中2020年4月發行首期債券,發行規模為20億元;2020年8月發行第二期債券,發行規模為10億元。本期債券為本次債券的第三期發行,發行規模為不超過15億元。因涉及跨年,按照命名規則,本期債券名稱進行了變更。
資料顯示,本期債券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擬用於償還到期和回售公司債券的本金,或證監會、交易所核准的用途等法律法規允許的用途。發行人承諾,未經監管機構批准,本期債券募集資金用途不得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