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下午消息,深交所發佈公告稱,經查明,暴風集團及相關當事人存在未按期披露定期報告,未按期披露業績預告和業績快報,董事減持未預披露等違規行為。鑑於上述違規事實及情節,對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和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兼代董事會秘書馮鑫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同時,深交所對暴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崔天龍,獨立董事羅義冰、張琳,監事梁巨平、李麗、張妮妮給予通報批評的處分。
深交所:對暴風集團及相關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90 字。
轉載請註明: 深交所:對暴風集團及相關當事人給予紀律處分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