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消息:為優化信託公司跨區域經營模式,促進信託公司改革轉型發展,更好服務實體經濟,中國銀保監會發布了《關於規範信託公司異地部門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共八條,以合理佈局、分類施策、寬嚴適度為原則,規範信託公司異地部門有關事項。一是綜合考慮當前信託業發展實際與改革轉型需要,明確信託公司異地部門設置與管理要求。二是嚴格禁止信託公司設立異地管理總部,已設異地管理總部的信託公司按要求有條件保留。三是明確信託公司屬地銀保監局與異地部門所在地銀保監局監管職責。四是合理設置整改期限,要求相關信託公司穩妥有序開展異地部門整改等工作。
《通知》的發佈實施,切實彌補信託監管短板,有利於促進信託業規範健康發展。下一步,銀保監會將持續加強信託公司監督管理,着力提升信託業服務實體經濟質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