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消保局:警惕明星代言金融產品風險 做到“三看一防止”

來源:人民網 原創稿

人民網北京3月15日電 (記者杜燕飛)今日,在銀保監會舉行的“銀行業保險業深入推進金融消費者保護”專題發佈會上,銀保監會消保局局長郭武平表示,針對明星代言金融產品亂象問題,消費者要“三看一防止”,看機構是否取得相應資質,看產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看收益是否合理,要防止過度借貸,避免被誤導。

郭武平表示,金融產品跟一般產品不一樣,有其自身特點。比如,信息不對稱的程度高、專業性強,結構比較複雜。代言人特別是明星代言人如果沒有能力辨別代言產品的資質,也不瞭解產品風險,就可能產生宣傳誤導風險,出現過度宣傳,包括承諾高額的回報等問題,由此可能衍生過度消費、超前消費,帶來過度負債、暴力催收等問題。

郭武平介紹,明星代言金融產品大體有五種類型:一是代言網貸產品等;二是代言涉嫌非法集資的產品;三是代言互聯網金融產品;四是為金融產品或者平台進行宣傳;五是為銀行保險機構的某類產品或者整體品牌進行代言。

為此,郭武平強調,一方面,消費者要提高意識和素養,要“三看一防止”,避免被誤導。“一看”機構是否取得相應資質;“二看”產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特別是風險承受能力;“三看”收益是否合理,有些產品宣傳的收益率到8%、10%,這是非常難實現的;“一防止”是防止過度借貸。另一方面,相關機構要做到“四個不得”。第一,沒有取得相應金融業務資質的市場主體不得開展相關的營銷宣傳活動,不僅不能請代言,其他方面的營銷宣傳也不得開展。第二,不得以欺詐或者引人誤解的方式對金融產品或者服務進行營銷宣傳。第三,不得對資管產品未來收益、相關情況做出保證性的承諾,資管新規要求打破剛兑,這是底線。第四,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比如無風險、保收益等。

“基於這些問題,我們會繼續加大風險提示力度,特別是有針對性地對年輕人等特定羣體加強提示。出台專門制度,對包括明星代言金融產品在內的金融營銷宣傳行為進行規範。同時,加大監管和處罰的力度,壓實機構責任。通過這些措施,營造一個良好的金融消費環境,提升消費者的信心。”郭武平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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