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劉 萌
2020年是全面打贏脱貧攻堅戰收官之年,打贏脱貧攻堅戰,資金保障是關鍵。此前,財政部發布消息顯示,3月底,財政部下達各地2020年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260.27億元,加上提前下達的1136.09億元,已累計下達2020年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1396.36億元。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盤和林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從時間上來看, 2020年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比往年提前了一個多月下達;從總量上來看,對比2019年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共1260.95億元,今年下達資金已超出去年,投入力度更大。
今年以來,財政部門為做好2020年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等工作具體採取了哪些措施?財政部在7月16日發佈的《“六保”財政政策措施問答》中作出解答。
財政部表示,一是繼續增加各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規模,重點向“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掛牌督戰地區傾斜;二是認真落實資金管理制度各項要求,規範資金使用管理;三是加緊完善2020年度縣級脱貧攻堅項目庫,做好項目庫動態調整等。
針對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測算如何向受疫情影響較重地區適當傾斜?財政部表示,一是測算安排14億元,傾斜支持受疫情影響較重的湖北、廣東、河南、浙江、湖南、安徽、江西7省。其中,測算安排湖北8億元,其他6省各1億元。二是測算安排4億元,獎勵吸納貧困勞動力跨省就業規模較大的江蘇、浙江、福建、廣東等東部4省,其中浙江、廣東每省1.2億元,江蘇、福建每省0.8億元,鼓勵東部省份克服疫情影響吸納貧困勞動力跨省就業。
談到如何加強扶貧資金監管,如何提高扶貧資金使用成效?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陶金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疫情發生以來,財政部及其各地監管局出台了多項文件,部署進一步加強扶貧資金監管。例如財政部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財政扶貧資金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從強化分級負責、聚焦掛牌督戰地區、針對疫情精準發力、嚴肅追責問責等方面對地方落實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加強監管。“面對扶貧資金,提高使用效率和杜絕違規使用是保證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保障錢’和‘保命錢’作用的關鍵。需要進一步明確和加大對相關違規行為的追責和懲罰力度。”
盤和林表示,首先,各個部門要展開廣泛合作,扶貧資金落實涉及面廣,關聯部門較多,包括審計、財政等,所以,各個部門間應當結合信息技術實現信息共享、成果互用,建立資金多級追責制度,進一步壓實責任,層層把控資金落實。其次,要將扶貧資金的使用效果作為評價有關地區和部門績效的重要方面,落實資金部門績效管理的主體責任,不僅要關注資金下達,更要關注資金所起到的扶持效果,健全扶貧資金考評機制,督促相關部門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同時,要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把資金用到刀刃上,落實全國一盤棋的思想,盯緊脱貧攻堅的“硬骨頭”,對於特殊地區要給予足夠的資金和政策支持,而其他已經脱貧的地區也要鞏固脱貧成果,強化資金日常監管,避免返貧現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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