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新經濟應出新招

  新華社北京7月18日電(記者 劉麗靚)《中國證券報》18日刊發題為《發展新經濟應出新招》的報道。文章稱,國家發改委等13部門日前發文支持15種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將極大促進微商電商、網絡直播、在線教育、線上辦公、無人經濟、共享經濟等多種新經濟發展。在此過程中,監管部門和市場主體應注重探索新思路、研究新政策、形成新合力,避免新經濟發展“新瓶裝舊酒”,真正實現中國經濟創新發展。

  去年以來,新經濟加速崛起,以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為代表的新經濟正茁壯成長。國家統計局日前發佈數據顯示,2019年,我國經濟發展新動能指數為332,比上年增長23.4%。其中,2019年網絡經濟指數高達856.5,比上年增長42.0%,對經濟發展新動能指數增長的貢獻率為80.5%。與其他分指數相比,網絡經濟指數增幅最高、貢獻最大。

  新經濟的迅速崛起,將推動產業框架重構,形成新的產業鏈、價值鏈、創新鏈、服務鏈和資金鍊。在這個過程中,我們應更加註重拿出硬招、實招、新招,支持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更有效發揮數字化創新對實體經濟提質增效的引領作用。

  首先,大力發展新經濟,應探索實踐新思路。新經濟意味着發展理念、產業形態、組織方式、制度環境、監管方法的全新變革,只有創新思路,加快探索,才能贏得先機。應把創新作為新經濟發展理念之首,擺在核心位置,謹防“新瓶裝舊酒”。如果企業沒有足夠的研發投入,不能獲取更多的創新技術和知識,不能開闢市場,不能探索出新的發展機制,就無法適應新經濟的發展。同時,應建立包容審慎的新業態新模式治理規則,既要促進新產業的發展,給企業留足成長空間,又要在維持市場穩定上有所作為,真正做到管好而不是“一管就死,一放就亂”。

  其次,大力發展新經濟,應加快研究出台新政策。監管部門需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打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創業創新環境、金融環境,高度重視適應新經濟發展的專項法律法規建設,重點探索服務新興產業、科創企業的新監管模式;同時,完善有利於新經濟發展的金融體系,發展直接融資市場,加大投貸聯動力度,為戰略性新興產業提供全週期的金融支持,並健全相應的風險分擔機制。

  此外,大力發展新經濟,要形成市場新合力。一方面,強化政策聯動和部門協同配合,結合實際進一步細化具體目標和任務,並加快構建多渠道共享的企業信用體系,全面激發市場主體創新活力;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政府機構、新經濟企業、行業組織、從業人員,以及消費羣體共同參與的規則協商、利益分配和權益保障新機制,調動第三方、同業、公眾、媒體等監督力量,努力形成多元協同、共同治理的新格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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