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意義上的期貨交易在19世紀中期產生於美國芝加哥。19世紀30—40年代,隨着美國中西部大規模的開發,芝加哥因毗鄰中西部產糧區和密歇根湖,從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村落髮展成為重要的糧食集散地。中西部的穀物彙集於此,再從這裏運往東部消費區。然而,由於糧食生產特有的季節性,加之當時倉庫不足,交通不便,糧食供求矛盾異常突出。每年穀物收穫季節,農場主們用車船將穀物運到芝加哥。因穀物在短期內集中上市,供給量大大超過當地市場需求,價格一跌再跌。可是,到來年春季,因糧食短缺,價格飛漲,消費者又深受其害,加工企業也因缺乏原料而困難重重。在供求矛盾的反覆衝擊下,糧食商開始在交通要道旁邊設立倉庫,收穫季節從農場主手中收購糧食,來年發往外地,緩解了糧食供求的季節性矛盾。但是,糧食商因此承擔很大的價格風險。一旦來年糧價下跌,利潤就會減少,甚至虧本。為此,他們在購入穀物後立即到芝加哥與當地的糧食加工商、銷售商簽訂第二年春季的供貨合同,以事先確定銷售價格,進而確保利潤。在長期的經營活動中摸索出了一套遠期交易的方式。
1848年,芝加哥的82位商人發起組建了芝加哥期貨交易所(CBOT)。其實當初的芝加哥期貨交易所並非是一個市場,只是一家為促進芝加哥工商業發展而自然形成的商會組織。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發展初期主要是改進運輸和儲存條件,同時為會員提供價格信息等服務,促成買賣雙方達成交易。直到1851年,芝加哥期貨交易所才引進了遠期合同。當時,糧食運輸很不可靠,輪船航班也不定期,從美國東部和歐洲傳來的供求消息很長時間才能傳到芝加哥,價格波動相當大。在這種情況下,農場主即可利用遠期合同保護他們的利益,避免運糧到芝加哥時因價格下跌或需求不足等原因而造成損失。加工商和出口商也可以利用遠期合同減少因各種原因而引起的加工費用上漲的風險,保護他們自身但是這種遠期交易方式在隨後的交易過程中遇到了一系列困難,如商品品質、等級、價格、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都是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達成的,當雙方情況或市場價格發生變化,需要轉讓已簽定合同,則非常困難。另外,遠期交易最終能否履約主要依賴對方的信譽,而對對方信譽狀況作全面細緻的調查,費時費力、成本較高,難以進行,使交易中的風險增大。
針對上述情況,芝加哥期貨交易所於1865年推出了標準化合約,同時實行了保證金制度,向簽約雙方收取不超過合約價值10%的保證金,作為履約保證。這是具有歷史意義的制度創新,促成了真正意義上的期貨交易的誕生。隨後,在1882年,交易所允許以對沖方式免除履約責任,這更加促進了投機者的加入,使期貨市場流動性加大。1883年,成立了結算協會,向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的會員提供對沖工具。但結算協會當時還算不上規範嚴密的組織,直到1925年芝加哥期貨交易所結算公司(BOTCC)成立以後,芝加哥期貨交易所所有交易都要進入結算公司結算,現代意義上的結算機構初具雛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