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鄉雞門店使用過期雞油被罰8萬

鞭牛士 6月15日消息,天眼查App顯示,近日,老鄉雞(上海)餐飲有限公司凱旋路店因用使用過期煉製雞油,被長寧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沒收違法所得6273元、罰款8萬元。


處罰詳情顯示,當事人3月從其公司的中央廚房購入2袋餐飲半成品煉製雞油(保質期至4月20日),用於加工、製作“肥西老母雞湯”並銷售。4月21日至4月23日案發,當事人共銷售使用上述過期煉製雞油加工、製作的“肥西老母雞湯”369 份,取得銷售額62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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