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宏泰發展:控股股東趙穎減持股份至7.29億股
樂居財經訊 張林霞 6月28日,中國宏泰發展(06166.HK)發佈公告稱,控股股東趙穎出售部分股份,根據一般授權發行2024年到期的6%有擔保可換股債券及根據上市規則第13.18條作出披露。
據悉,於2021年6月28日(交易時段前),賣方與投資者訂立買賣協議,據此,賣方已有條件同意出售而投資者已有條件同意購買493,720,010股股份(佔公司於本公告日期現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約29.90%),每股股份為3.00港元。緊隨股份出售完成後,賣方及趙穎持有的股份數目將減至合共727,845,654股股份(佔本公司現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約44.08%),賣方及趙穎將仍為公司的控股股東,而投資者將持有493,720,010股股份(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約29.90%),將成為公司的主要股東。
另悉,公司(連同其他訂約方)與投資者訂立可換股債券認購協議,據此,投資者已有條件同意認購而本公司已有條件同意發行本金額為123,275,892美元的可換股債券,惟須達成(或豁免)若干先決條件後,方可作實。
於可換股債券按每股換股股份3.05港元的初始換股價獲悉數轉換後,合共313,735,125股換股股份將予發行,相當於公司現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約19.00%及公司經發行換股股份擴大的已發行股份總數約15.97%。換股股份於發行後將於所有方面與當時已發行股份至少享有同等地位。
公司將根據一般授權配發及發行換股股份。本公司將向聯交所上市委員會申請批准換股股份上市及買賣。公司將不會尋求可換股債券於聯交所或任何其他證券交易所上市。發行可換股債券的估計所得款項淨額(經扣除所有相關開支後)將約為1.223億美元。公司擬將該等所得款項淨額用作為償還其現有未償還債務提供資金、為其現有債務再融資、履行其投資項目的現時資本承擔、分派股息及一般營運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