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歐地理標誌協定》已生效,可推動區域經濟發展

新京報訊(記者 張潔)9月5日,在2021年世界原產地地理標誌產品品牌分銷服務大會上,商務部條法司二級巡視員陳雨松介紹,《中歐地理標誌協定》於2021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雙方共計500餘個地理標誌可在《協定》項下實現保護。

新京報記者瞭解到,該《協定》有三個特點,涉及保護數量大、保護水平高、帶來影響大。據陳雨松介紹,該協定是中歐雙方第一次大規模互認對方地理標誌。第一批歐方96個、中方100個地理標誌已經在《協定》生效時分別實現在華和在歐保護,第二批雙方各175個地理標誌將在《協定》生效後4年內獲得保護。雙方共計500餘個地理標誌可在《協定》項下實現保護。目前,共有134個歐盟地理標誌、110箇中國地理標誌分別實現在華和在歐保護,這其中,《協定》分別貢獻了72%和91%。

陳雨松稱,《協定》為雙方消費者提供多樣化選擇。納入《協定》的第一批地理標誌產品包括中國的普洱茶、四川泡菜、紹興酒、吐魯番葡萄乾,歐盟的香檳、帕爾瑪火腿、波爾多葡萄酒、菲達奶酪等產品,《協定》通過保護這些地理標誌,使消費者能體驗到正宗的地理標誌產品,滿足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此外,《協定》有利於推動區域經濟發展。據統計,我國地理標誌相關產值已經超過1萬億元,成為不少地方發展區域特色經濟、實施精準脱貧的主要途徑之一。比如,近年來百色芒果在登記為地理標誌產品後,價格提升了40%,累計有6.8萬户25.23萬人通過種植百色芒果告別貧困。同時,《協定》有助於讓世界瞭解中國文化,《協定》談判也在一定程度上促進國內知識產權相關立法等。

新京報記者 張潔

編輯 秦勝南 校對 賈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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