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半年時間後,江蘇菲沃泰納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菲沃泰)首發申請將於3月18日上會。此次科創板IPO,菲沃泰聘請的保薦機構為中金公司,擬募資16.64億元。
儘管菲沃泰上市進程再進一步,但其信披瑕疵、大客户集中、保薦機構關聯方突擊入股、駐外生產模式風險等問題,仍為其上市之路增添了不少曲折。
駐外生產模式貢獻超八成營收 卻存多項風險
菲沃泰主要從事高性能、多功能納米薄膜的研發和製備,主要應用領域為手機、耳機、電子閲讀器、可穿戴設備、無人機等電子消費品,小米、華為、VIVO等企業是其主要客户。
菲沃泰主要採用駐外生產和集中生產模式為客户提供定製化納米薄膜產品及配套的鍍膜服務來實現收入和利潤。駐外生產模式下,菲沃泰根據經客户確認的技術標準提前設定PECVD鍍膜設備的工藝參數,並根據客户需求預測將設備投放於客户工廠或EMS廠商(為電子產品品牌擁有者提供製造、採購、部分設計以及物流等一系列服務的生產廠商)處進行生產。
報告期內,菲沃泰駐外生產業務收入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分別為84.42%、83.13%、87.09%。由於駐外生產模式的客户均固定,在對應客户需求不足時若公司無法適時調配產能用於其他客户的產品生產,將對毛利率產生較大影響,從而影響整體經營業績。
在上會稿中,菲沃泰也將駐外生產模式收入佔比較高新增為風險因素之一,對該業務穩定性受客户或其EMS廠商的生產場所影響以及客户需求不足時無法調配產能的風險進行了提示。
招股書顯示,駐外生產模式或已經受到下游客户廠商減產的影響。菲沃泰在招股書中坦誠,2020年及2021年1-9月,受疫情及華為於2020年下半年開始減產的影響,設備利用率降低,駐外融合業務(駐外生產的一種)的毛利率有所下降。
此外,菲沃泰也曾因駐外生產模式與客户發生加工合同糾紛。裁判文書網顯示,菲沃泰分別於2017年7月及2017年8月與東莞金銘電子簽訂協議,為其提供駐場加工服務。而在菲沃泰按約為金銘電子提供服務後,金銘電子並未依約支付加工款和加工保底費,後菲沃泰將其訴至法院。
信披瑕疵 高管履歷與公開信息不符
在信息披露方面,菲沃泰也存在不少問題。在最新一輪的問詢中,上交所直接要求菲沃泰“刪除針對性不強的表述,按重要性進行排序”。
經筆者梳理,除表述不規範外,菲沃泰多位高管的履職信息還與公開信息存在出入。
據招股書陳述,菲沃泰董事、副總經理馮國滿1994年9月至1995年12月任安徽池州塑料總廠辦事員;1996年1月至1998年2月,任廣州廣美家庭用品有限公司主管助理、行政助理。
天眼查顯示,池州塑料總廠成立於1997年3月21日,比馮國滿入職時間整整晚了2年半。
財務總監餘齊紅履職信息也同樣與公開信息不符。招股書顯示,餘齊紅於2012年6月至 2013年6月,任祥源茶業股份有限公司財務副總經理;2013年9月至2014年4月,任安徽三荷投資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4月至2017年4月,任合肥火花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財務經理;2017年5月至2020年3月,任安徽山河藥用輔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
而在山河藥輔(300452)公開信息中,並無餘齊紅2013年9月至2014年4月期間在安徽三荷投資有限公司的任職經歷。且餘齊紅於2018年8月起才任董事、副總經理職位。
來自山河藥輔年報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在上會稿中,菲沃泰還對實控人宗堅的履職信息作出了修改。將原來的“1993年8月至2004年11月任無錫震達機電有限公司工程師、技術部經理”更改為“1993年8月至1994年7月任無錫萬新機械有限公司工程師;1994年7月至2004年11月任無錫震達機電有限公司工程師、技術部經理”。
對於上述高管履歷與公開信息不一致的情況,截至發稿,菲沃泰並未進行回應。
保薦機構關聯方突擊入股 業務獨立性遭疑
菲沃泰此次IPO由中金公司獨家保薦,而令人不得不疑慮的是,就在中金公司關聯方中金啓泓、中金浦成入股菲沃泰2個月後,中金公司對菲沃泰上市項目提交立項申請並正式進場工作。
招股書顯示,2020年10月20日,中金啓泓以3000萬元認購菲沃泰新增註冊資本76.67萬元;2020年10月26日,中金浦成以2000萬元認購新增註冊資本51.11萬元。
而不管是中金啓泓還是中金浦成都與菲沃泰保薦機構中金公司關係密切。中金浦成是中金公司全資子公司,中金啓泓則由中金公司全資子公司中金資本擔任執行事務合夥人並持有1%出資份額。
根據《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保薦機構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重要關聯方持有發行人股份的,或者發行人持有、控制保薦機構股份的,保薦機構在推薦發行人證券發行上市時,應當進行利益衝突審查,出具合規審核意見,並按規定充分披露。”
在首輪問詢中,上交所也對上述問題予以關注,要求中金公司説明是否履行利益衝突審查,是否具有獨立性。
根據中金公司回覆,2020年10月中金啓泓、中金浦成分別與菲沃泰簽訂投資協議,認購菲沃泰新增註冊資本;2020年12月,中金公司就菲沃泰上市項目提交立項申請並正式進場工作;2021年1月,中金公司完成菲沃泰上市項目的立項。
儘管中金公司認為中金啓泓、中金浦成投資發行人與保薦機構為發行人提供保薦服務之間
不存在必然關係。但關聯方入股時間與中金公司立項時間之間僅相隔2個月,難免令人疑竇,也讓人懷疑中金公司能否在該項目中保持客觀、公正獨立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