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積極的財政政策要提升效能,更加註重精準、可持續。加強和完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管理,有利於進一步提升積極財政政策效能,對帶動擴大有效投資,妥善應對內外部衝擊和經濟下行壓力具有重要意義。在國新辦12月16日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介紹了加強和完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有關情況,並答記者問。
提前下達2022年新增專項債務限額1.46萬億元,推動在明年一季度發行使用
2021年,全國人大批准安排新增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額度3.65萬億元。財政部副部長許宏才介紹,截至12月15日,新增專項債券發行3.42萬億元,佔已下達額度的97%,全年發行工作基本完成。從資金投向看,全部用於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重點領域,其中約五成投向交通基礎設施、市政和產業園區基礎設施領域;約三成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衞生健康、教育、養老、文化旅遊等社會事業;約兩成投向農林水利、能源、城鄉冷鏈物流等,對帶動擴大有效投資、保持經濟平穩運行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各地已安排超過1700億元專項債券資金用作重大項目資本金,有效發揮了政府投資“四兩撥千斤”的撬動作用。
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和國務院同意,近期財政部已向各地提前下達了2022年新增專項債務限額1.46萬億元。“這次提前下達在額度分配上沒有搞‘一刀切’。”許宏才表示,原則上,省級政府年底前要將提前下達的額度全部分配到市縣;額度要向中央和省級重點項目多的省市傾斜,重點向債務風險較低的地區傾斜;具備條件的地方,要及時將提前下達的專項債券收支納入年初預算,強化預算約束。“財政部將持續加強督導,推動提前下達額度在明年一季度發行使用,為穩定宏觀經濟大盤提供有力支撐。”
財政部預算司負責人兼政府債務研究和評估中心主任宋其超介紹,2022年專項債券支持的方向,一是聚焦經濟社會發展的短板領域,重點支持經濟社會效益明顯、帶動效應強的重大項目;二是重點用於交通基礎設施、能源、農林水利等9個方面,以保持宏觀政策的連續性、穩定性;三是重點投向對地方而言經濟社會效益明顯、羣眾期盼、早晚要乾的實體政府投資項目,納入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的項目,以及納入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的重點項目等,積極發揮專項債券對重大規劃和戰略的支撐作用。“此外,還要加大對水利、城市管網建設等重大項目的支持力度。”
持續強化“借、用、管、還”全流程管理,促進資金安全、規範、高效使用
如何提高專項債資金使用效率,一直為各界所關注。近年來,財政部門採取了很多措施,持續強化專項債券的“借、用、管、還”全流程管理,促進資金安全、規範、高效使用,取得了積極成效。
財政部已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加強專項債券投向領域的負面清單管理,在全國範圍內嚴禁將專項債券用於各類樓堂館所、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以及各類非公益性資本支出項目;在高風險地區、債務風險指標相對高的地區,明確不得將專項債券用於非必需的建設項目。為進一步強化日常監管,將從明年1月1日起對專項債券項目實行穿透式監測。
此外,財政部門已建立處理處罰機制,通過扣減新增限額、暫停發行使用、收回閒置資金、通報負面典型等措施,強化對違法違規行為的硬性約束。目前,財政部門已經印發專項債券項目資金績效管理辦法,通過全生命週期績效管理,推動主管部門和項目單位加強管理。“加強和完善專項債券使用管理,已形成一條主體明確、層層負責、有效追責的責任傳導鏈條,為地方合規使用專項債券資金提供製度保障。”許宏才説。
堅決遏制隱性債務增量,着力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堅決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財政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攻堅戰。
一是完善常態化監測機制。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和協同監管。二是堅決遏制隱性債務增量。嚴堵違法違規舉債融資的“後門”,着力加強風險源頭管控,硬化預算約束,嚴禁違規為地方政府變相舉債,決不允許新增隱性債務上新項目、鋪新攤子。三是穩妥化解隱性債務存量。堅持中央不救助原則,做到“誰家的孩子誰抱”。建立市場化、法治化的債務違約處置機制。四是推動平台公司市場化轉型。規範融資平台公司融資管理,嚴禁新設融資平台公司。五是健全監督問責機制。
經國務院批准,上海市、廣東省等經濟體量大、財政實力強的地區,率先開展了全域無隱性債務試點工作,實現隱性債務清零,這為全國其他地區全面化解隱性債務提供有益探索。
截至2020年末,我國地方政府債務餘額25.66萬億元,控制在全國人大批准的限額28.81萬億元之內,加上納入預算管理的中央政府債務餘額20.89萬億元,全國政府債務餘額46.55萬億元,按照國家統計局公佈的2020年GDP數據101.6萬億元計算,政府債務餘額與GDP之比,即衡量整個政府債務水平的負債率指標為45.8%,低於國際通行的60%警戒線,也低於主要市場經濟國家和新興市場國家水平,風險總體可控。“2020年末我國地方政府債務率為93.6%,國際上通行標準為100%至120%之間,總體看我國地方政府的債務率是不高的。”許宏才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