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9月21日電 ST中天21日公告稱,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立案告知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2021年9月1日,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公告稱,如因前述立案事項導致公司需調整會計報表,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13.3.2的規定,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淨資產為負值,或追溯重述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期末淨資產為負值,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另外,如公司因前述立案事項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且依據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重大違法類強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將面臨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風險。
官網信息顯示,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在清潔能源領域專注打造天然氣全產業鏈的專業運營企業。公司主營業務分為三類:一類為天然氣(CNG和LNG)的生產和銷售,包括CNG加氣母站、CNG加氣子站、LNG點對點工業客户及LNG液化工廠等;一類為LNG接收站投資建設及運營;一類為海外油氣資產開發運營。
ST中天因超過25億擔保事項未披露而被罰。2020年9月7日,吉林證監局發佈《行政處罰決定書》(〔2020〕4號)。根據處罰決定書認定,2016年6月22日至2018年12月11日期間,ST中天及其控股孫公司江蘇泓海能源有限公司、全資孫公司江蘇中能燃氣有限公司和湖北合能燃氣有限公司發生17筆擔保事項,擔保金額合計25.09億元。ST中天未及時披露上述擔保事項,亦未在2016—2018年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中予以披露,存在重大遺漏。
2019年起,中天能源涉及13筆訴訟、仲裁事項,涉案金額合計16.04億元,佔公司2018年度經審計淨資產28.35%。中天能源未及時披露上述訴訟、仲裁事項,直至2019年7月11日、8月3日、8月10日、10月19日才予以披露。
據此,吉林證監局決定對長春中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時任中天能源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鄧天洲給予警告,並處以90萬元罰款;對副董事長黃博給予警告,並處以90萬元罰款。
9月17日ST中天公告,截至當日,公司營業收入為40183.05萬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19510.81萬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資產為-13348.20萬元。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屬子公司的資產及賬户大部分已處於凍結狀態,導致公司融資能力下降,加劇公司資金緊張狀況,對公司業務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二級市場上,截至9月17日收盤,ST中天股價報2.07元,漲幅1.47%,總市值28.29億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