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銀行業2021年累計處置不良資產3.13萬億元 不良貸款轉讓試點運行平穩

由 亓官天亦 發佈於 財經

  近日,銀行業信貸資產登記流轉中心有限公司(簡稱“銀登中心”)發佈已開立不良貸款轉讓業務賬户機構統計表顯示,多家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和資產管理公司不斷跟進掛牌待售的不良資產包,紛紛參與競價。在監管部門和市場機構的配合下,不良貸款轉讓試點總體運行安全平穩,為防範化解金融風險起到了積極作用。在《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開展不良貸款轉讓試點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發佈實施一週年之際,銀行零售不良資產轉讓試點整體表現如何?怎樣有效應對轉讓遇到的問題和挑戰?

  不良資產處置加快推進

  不良貸款轉讓業務經過一年多的培育和發展,各大金融機構相關業務有序展開。記者根據銀登中心數據梳理顯示,2021年全年,試點機構共有50個零售資產包掛牌轉讓,債權金額達56.61億元,其中本金合計19.42億元,涉及債務人9332户,涉及資產29114筆。平均來看,單個資產包規模1.1億元,但實際上各包規模差異較大,最大金額11.5億元,最小的僅有56萬元。

  面對這些資產債務“包袱”,金融機構能否化危為機、從中分得一杯羹?哪些金融機構在參與試點工作?

  根據《通知》要求,目前包括6家大型商業銀行和12家股份制商業銀行在內的18家大中型商業銀行准予通過批量轉讓模式處置零售類不良資產;參與試點的收購機構有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和符合條件的地方資產管理公司、金融資產投資公司。

  從試點銀行來看,18家大中型銀行總資產佔銀行業金融機構的60%以上,在參與轉讓試點業務中具有較強的代表性。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認為,《通知》允許零售類不良資產批量轉讓、批發類不良資產單户轉讓,降低了不良資產轉讓的要求和門檻;同時將轉讓對象擴展到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和金融資產投資公司,有助於增加不良資產處置主體,加快不良資產處置力度。

  自去年首批4單項目完成競價以來,整體上參與機構的數量在不斷增加,這也意味着不良個貸批量轉讓持續升温。從銀登中心公佈的機構實際開户數顯示,截至1月底,大型商業銀行(包含分行)開户數達182家;股份制商業銀行(包含分行)開户數達201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包含分公司)開户數達109家;地方資產管理公司開户數達49家;金融資產投資公司有5家開户。

  中國銀行研究院研究員鄭忱陽表示,一方面,金融機構處置不良個貸有較大需求。當前,新冠肺炎疫情反覆影響經濟復甦進程,個人貸款資產質量依然承壓,尤其是個人消費貸、信用卡不良率不斷上升,不良個貸批量轉讓無疑是銀行化解零售業務不良的重要渠道。另一方面,一年多的試點工作穩步推進,多單不良貸款批量轉讓的落地加速了該業務的市場化進程,為其他試點銀行提供了先行經驗和示範。

  董希淼表示,總體而言,相關機構參與不良資產轉讓試點工作的積極性較高,但機構之間存在較大差異,部分股份制銀行總行未開户,參與度較低。這反映出,部分銀行對不良資產轉讓試點工作的認識有待進一步提高,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還有一些問題亟需化解。

  市場化處置機制逐漸形成

  不良資產作為金融機構的一類特殊資產,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商品,是在監管的指導下,讓有資質受讓的資產管理公司以競價方式參與,最終促成出讓方與受讓方在價格上達成一致。

  試點以來,從出讓銀行角度看,18家銀行中有5家未進行試點,僅有13家銀行參與出讓50個資產包。其中,平安銀行出讓不良資產包數量達22個,出讓債權金額達53.42億元,佔比約為94.4%;建設銀行出讓債權金額達1.47億元,佔比約為2.6%,其餘各行合計1.72億元,合計佔比3%。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表示,目前平安銀行是資產出讓的主力,其餘發生出讓業務的商業銀行均未超過5個資產包,其中9家銀行單包規模平均不超過1000萬元,業務帶有明顯的“試水”性質。部分具有試點資質的商業銀行僅完成了開户,實際上並未掛牌項目及開展資產轉讓業務。

  此外,按照目前試點的業務流程,受讓的資產管理公司以競價方式參與。曾剛表示,五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相對“小心翼翼”,東方、華融和銀河3家機構分別實現1個競標,不良資產包均額低於800萬元。此外,地方資產管理公司競標得到18個不良資產包。總體上,50個資產包僅有21個完成交割並披露受讓機構信息。

  專家表示,從轉讓的成交結果看,最終的平均成交價約是本金的4折。零售不良資產批量轉讓,資產定價估值是核心,決定了買賣雙方的成交情況,但當前定價依然是難題。比如,首筆不良個貸轉讓落地後,出現近200%的資產溢價;隨後資產包的交易溢價現象逐漸減少,出現大幅折價銷售,大約在3折左右;而近期的不良資產包起拍價約佔不良貸款本金餘額的5%至10%。

  鄭忱陽表示,不良資產包定價波動較大、估值難,使得買賣雙方都謹慎出手。雖然資產價格與出售方的資質、購買方的處置能力、債務人的信用狀況密切相關,但資產價格出現較大的波動,説明不良資產的定價模型不夠精準、定價機制尚未健全,難以精確地反映資產包的價值。隨着前期交易形成的參考標準,交易雙方的價格博弈更加充分、有據可循。可以預見,不良資產轉讓的市場化機制正逐漸形成。

  盤活金融資產的重要手段

  受疫情影響,商業銀行零售類不良資產批量轉讓無論從規模還是質量都將有所上升。在消費金融需求增加、居民槓桿率上升等背景下,批量“打包”轉讓不良資產對金融機構而言是盤活資產的重要手段,將有更多銀行有動力參與該業務,有序化解不良風險。

  銀保監會數據顯示,2021年,銀行業累計處置不良資產3.13萬億元,同比增加0.11萬億元,再創歷史新高,有效降低了信用風險水平。2017年至2021年,5年間累計處置不良資產11.9萬億元,超過此前12年處置總量,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提供了重要保障。

  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研究員周茂華表示,近年來商業銀行不良資產處置成效顯著,銀行不良率維持低位,有利於保障銀行穩健經營。考慮到不良資產處置涉及多部門,需要多部門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完善徵信體系,積極培育二級市場,發揮機構各自專業和區域上的優勢,豐富不良處置方式,仍有不少工作要做。

  從試點至今,不良資產批量轉讓經歷了從謹慎觀察期、嘗試參與期到熱情高漲期的轉變。曾剛表示,當前,不良資產包價格已呈現均值迴歸的態勢,買賣雙方都將更加重視資產估值。對於純信用零售不良資產估值,更多要把握貸款的主要特徵,依託大數據估值模型來充分估值。目前,僅限18家大型及股份制商業銀行參與資產出讓,還應鼓勵更多機構參與,這樣更有利於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降低銀行業不良率。

  “包括城商行、農商行、消費金融公司等在內的中小金融機構,不良資產率相對較高,但不良資產處置方式較少,手段匱乏。”董希淼建議,應儘快將中小金融機構納入不良資產轉讓試點,採取更多差別化的措施,支持中小金融機構減輕歷史包袱。

  未來,對於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而言,不良資產包轉讓需求的釋放,有望成為其業務“藍海”。鄭忱陽認為,尤其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在受讓個人不良貸款時將面臨廣闊的業務機遇,有利於提高其盈利能力和經營業績。在供給方和需求方市場都打開的情況下,隨着交易數據積累和參考標準的建立,業務“試水”、資產估值等要素都會逐步健全,進而提升零售類不良資產批量轉讓的質效。(經濟日報記者 王寶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