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去世後,其銀行賬户內的存款怎麼提取?要不要辦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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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國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佈《關於簡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相關事宜的通知》,已故存款人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公證遺囑指定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申請提取已故存款人賬户內存款,餘額合計在1萬元以內的,無需提交繼承公證書,持相關材料即可辦理提取。《通知》還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5萬元以內上調免公證提取的賬户限額。
這是一項便民之舉。不論存款金額大小,“一刀切”地要求繼承人出示繼承公證,雖然能規避掉一些風險、令銀行避免陷入糾紛,但對很多家庭來説,卻要付出不合理的時間和經濟成本。2018年就有一則報道稱,一男子為取出去世妻子的3800多元存款,不得不花300元辦公證;此外,銀行還要求四名繼承人必須同時到場才能取出存款,包括這名男子95歲高齡的岳父。在新規之下,要提取這類小額存款就會方便不少,不必要、不合理的“關卡”理應撤去。
與此前的“一刀切”相比,新規更適應實際情況。提取小額存款並非不需要任何材料,提取申請人仍需提交死亡證明材料,户口簿、結婚證等親屬關係證明材料或相關公證遺囑,自己的身份證件,以及親筆簽名的承諾書。這些要求在合理範圍內,申請人要遵守誠實信用原則,而銀行要進行必要的審查。
方便羣眾辦事,意味要對風險作出客觀評估,不能為了杜絕一切風險而設置不合理“關卡”,讓人“窮折騰”。相關機構要承擔起必要的責任,提升服務水平。這一點,不只適用於提取逝者的小額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