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達電動汽車被限制高消費,曾被“限高”10次

  樂居財經訊 9月29日,河南速達電動汽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速達電動汽車)被限制高消費,關聯對象為郭振甫。該案案號為(2021)豫1202執760號,申請執行人為上海萬江汽車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萬江),立案日期為2021年4月14日。

  據樂居財經瞭解,上海萬江成立於1992年9月30日,註冊資本3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劉樹德,經營範圍包括汽車玻璃升降器、刮水器、汽車附件的製作、加工等。該公司最大股東為貴州貴航汽車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0%。

  速達電動汽車成立於2010年9月9日,註冊資本21.24億元,法定代表人為郭振甫,經營範圍包括純電動汽車整車的研發、生產與銷售等。該公司最大股東為三門峽經濟技術產業集聚區投融資有限公司,持股約50.95%。

  速達電動汽車有10條限制高消費記錄,28條被執行人記錄,被執行總金額9326.8萬元,曾涉司法案件109起,81.65%的案件身份為被告,2.75%的案件身份為原告,案由系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最多。

  (責編:劉治穎)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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