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從共保體買?一地安責險共保體涉嫌壟斷被查,強制保險推廣要這麼走……
繼保險經紀公司被查、地方保險行業被罰款後,安責險壟斷問題又牽扯到了共保體這一組織。6月15日,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近日因在安責險共保體問題上涉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浙江省海寧市住建局被浙江省市場監管局調查。
安責險共保體這一情況可以説非常普遍,很多地區的安責險業務都是通過當地的共保體來承保,為何會涉嫌壟斷?這其中有哪些內情?作為強制保險“新星”,安責險的推行又該如何把握好這個度?
只能在共保體投保,海寧市安責險涉嫌壟斷
距離江泰保險經紀涉嫌壟斷安責險被查尚不足一年,安責險壟斷問題再起風波。近日,海寧市住建局因在推進當地安責險業務過程中涉嫌壟斷,被浙江省市場監管局調查。
根據浙江省市場監管局的通報,海寧市住建局等招標確定共保體承保全市建築施工安責險業務,並且要求新開工建築施工企業申領施工許可證前必須在共保體保險公司投保建施安責險的行為,剝奪了建築施工企業自主選擇建築施工安責險保險公司的權利,限制了相關市場競爭,構成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
北京商報記者多方求證瞭解到,海寧市安責險共保體由海寧市住建局等通過市場公開招標而來,包括人保財險嘉興市分公司、太保產險嘉興中支等4家機構中標,期限3年。截至2022年3月18日,海寧市80個新開工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全部完成投保。
為何通過公開招標形成的安責險共保體會涉嫌壟斷?北京浩博法律諮詢服務有限公司即險律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創始人崔春霞解釋稱,雖然共保體經過了招標,共保體中有4家保險公司參與,但也是限制市場競爭的行為,這是因為海寧市住建局利用了行政地位,強制要求建築施工企業必須向招標確定的共保體投保,不能另行選擇其他市場主體。這種利用行政手段干預市場的行為,涉嫌壟斷。這種行為,不利於市場主體的公平競爭,也限制了保險消費者的選擇權,對保險消費者不利。
目前,浙江省市場監管局已經向海寧市人民政府發出行政建議書,責令海寧市住建局、嘉興銀保監管分局海寧監管組等部門廢止或修改有關文件,糾正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
海寧市的安責險共保體涉嫌壟斷並非行業首例,在2020年末,亳州保險業協會也曾因在推廣安責險過程中涉嫌壟斷行為,被安徽省市場監管局罰款20萬元。此後的2021年9月,江泰保險經紀又因安責險涉嫌壟斷被查。
安責險共保體廣泛存在,推行需注意給予“自主選擇”
所謂安責險,全稱為“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是指保險機構對投保的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有關經濟損失等予以賠償,並且為投保單位提供事故預防服務的商業保險。自2021年9月新版《安全生產法》實施後, 煤礦、金屬冶煉、漁業生產等八大高危行業必須投保安責險。
安責險成為強制保險後,安責險共保體這一組織也越來越多。北京商報記者瞭解到,在承保安責險業務過程中,很多地區都由當地住建部門牽頭,由當地的保險公司分支機構組成共保體,而且這些共保體的成員,大多是頭部財險公司。
對於各地組建安責險共保體,中國人民大學中國保險研究所研究員張俊巖解釋稱,我國現有不同種類的保險共同體,如核保險共同體、地震巨災保險共同體等,共保體的成立有助於對保險金額較大的保險標的進行聯合承保,因此共保體的成員多數是大型保險公司。但一些大型共保體由多達二十餘家公司組成,其中也不乏中小保險公司。
北京商報記者從一些宣傳文件瞭解到,海寧市在推行安責險過程中,共保體的投保和理賠服務,是由在該市行政服務中心窗口設專門服務枱提供。按照“統一險種、統一費率、統一條款、統一方案、統一保障範圍、統一賠償標準、統一數據管理”的模式投保安責險。
然而,通過對比不難發現,並不是所有地區的安責險共保體都將當地的安責險業務“全包攬”,也並不是所有地區的安責險都需要在市行政服務中心窗口投保。比如在無錫市企業就可以在共保體以外的保險機構投保安責險。
具體來看,無錫市在共保體運行模式上,採取了“兩統”與“兩不統”,兩統即“共保體內首席保險機構統一出單、理賠和風控”“投保理賠及風控統一在安責險平台線上運行”,但“交通運輸類共保體由中標保險機構自主展業約定承保份額”“企業可以在共保體以外的保險機構投保安責險”,該運作模式已通過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公平競爭”審查。而在北京市,個人或企業在投保安責險過程中,均可以通過北京安責險官網查詢到各保險公司安責險業務負責人的電話。
強制性保險也需堅持市場化運作
對於各地組建安責險共保體,崔春霞表示,在行業沒有安責險歷史經驗數據參考的前提下,採取抱團取暖,風險共擔收益共享的共保體模式,不失為一種既為金融業為社會服務,也分散保險公司自身風險的辦法,,值得鼓勵。不過,行業應該允許抱團取暖的共保體存在,也要允許不參與共保體的公司同樣經營安責險產品,給保險消費者提供多樣化的選擇,這樣才能有利於市場的公平競爭,促進行業的健康良性發展。
同時,一位財險公司責任險業務相關負責人告訴北京商報記者,某些地區安責險共保體能夠形成實質性壟斷,有可能存在相關利益輸送問題。據媒體報道,石嘴山市在推行安責險業務中,在2020年12月-2021年2月,保險公司的事故預防費就被要求轉至了該市應急管理局指定賬户。
作為一種強制保險,安責險在推進過程中需要把握哪些問題,才能避免陷入腐敗或壟斷?崔春霞進一步分析指出,安責險作為強制保險,投保人並沒有選擇投保與否的權利,這種情況就更需要加強行業監管。監管部門需要定期監督保險公司回溯險種的經營情況,並進行公佈,接受社會的監督。要根據上年經營情況,督促進行費率的調整,進而在投保人與保險人之間進行利益的平衡,保護各方主體的合法權利。要確保各個保險公司都有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機會,才能促進產品及行業的良性健康發展。
某壽險公司分支機構負責人則表示,安責險是一種商業保險,地方行政部門推廣實施過程中必須堅守“市場運作”原則。
北京商報記者 陳婷婷 李秀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