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券商迎監管“大修利好”!月報披露確定取消,四大修訂切實減負,券商股普漲提前慶賀,成交增超1倍
財聯社(北京,記者 高雲)訊,連續幾日證券行業不見月報的疑慮,就在今天揭開謎底,上市券商月度經營數據披露確定取消。
9月18日,證監會舉辦例行新聞發佈會,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表示,證監會修訂了《關於加強上市證券公司監管的規定》,一是與新《證券法》等規則銜接,完善相關條款及表述;二是要求證券公司強化內部控制和內幕信息管理;三是取消月度經營數據的披露要求,取消中期報告關於證券公司分類結果的披露要求。
有監管部門負責人向財聯社記者表示,取消證券公司月度經營數據的披露要求,主要基於兩方面原因,一是上市券商披露月報會對市場產生一定影響;二是本次修訂也是與上市銀行與上市險企對標,這類上市金融機構並沒有月度信披要求,所以根據新證券法要求,與其他上市公司保持一致,落實“放管服”改革,修改上市證券公司管理規定,刪除了月度信息披露這一規定。
該負責人進一步闡述稱,月度信息披露是2010年左右制訂的,當時內幕信息登記制度以及內幕信息管理人這一塊還不太健全,但是現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要求已經很明確,月報披露取消,是為減輕證券公司的負擔,整體來看是為簡政放權、落實“放管服”改革,同時也減輕了企業負擔,是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落實這些要求。
常德鵬則在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整體而言,本次修訂提升了《規定》的適應性和有效性,完善了上市券商作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頻率的公平性要求,同時兼顧其“證券公司”屬性,強化了信息披露內容的針對性要求,有利於上市證券公司依法健康發展。
無獨有偶,9月18日午後券商板塊全線爆發,中小型券商率先“起飛”,國聯證券、浙商證券、國金證券、哈高科漲停,中泰證券、第一創業、光大證券漲幅超過8%,全部45只A股券商漲幅均超過3%,平均漲幅5.33%。成交方面,45只券商股成交502.97億元,相較9月17日成交額(226.45億元)提升122.12%。
修訂重點一:取消經營數據月度披露“附加”要求,完善證券公司分類結果披露要求。
證監會在《關於修改〈關於加強上市證券公司監管的規定〉的決定》立法説明對主要修訂內容做了詳細説明。
一是刪去第六條“上市證券公司在向監管部門報送綜合監管報表的同時,應當以臨時公告的形式在交易所網站公開披露公司月度經營情況主要財務信息,包括當期營業收入、當期淨利潤、期末淨資產等數據,以及公司認為應當披露的其他財務信息。上市證券公司有控股證券子公司的,應當同時披露證券子公司相關數據(可不予披露合併報表數據)。上市證券公司披露上述數據應當註明數據統計範圍及未經審計。”
二是將原第十二條改為十一條,修改為“上市證券公司應當在年度報告中披露近三年監管部門對公司的分類結果。”
修訂重點二:與新《證券法》及《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銜接,完善行政許可事項相關表述。
一是將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中原涉及行政許可事項的證券公司變更註冊資本,變更持有證券公司5%以上股權的股東、實際控制人等內容,根據新《證券法》規定,僅保留涉及變更主要股東或者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並對應調整相關表述。
二是將原第八條(現第七條)、第十一條(現第十條)涉及“指定媒體”的內容,表述修改為“證券交易所的網站和符合規定條件的媒體”。
三是將原第十三條改為十二條,並對上市公司被採取重大監管措施的內容修改為“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公司被限制業務活動,責令暫停部分業務,停止批准新業務,限制分配紅利,限制向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支付報酬、提供福利,限制轉讓財產或者在財產上設定其他權利,責令更換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限制其權利,撤銷有關業務許可,認定負有責任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為不適當人選,責令負有責任的股東轉讓股權,限制負有責任的股東行使股東權利,對公司進行臨時接管等重大監管措施或者風險處置措施。”
四是第二條、第三條在發行上市、重大資產重組等環節中股權變更涉及行政許可事項,以及原第十六條(現第十五條)涉及法人治理結構,增加需按照《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相關規定的要求。
修訂重點三:強化證券公司內幕信息管理要求。
將原第十四條改為十三條,並增加一款“6.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對於執業過程中知悉的其他上市公司內幕信息,應配合做好內幕信息相關管理工作。”
修訂重點四:其他規則銜接及表述調整,表述內容更為準確。
一是根據《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將第五條“上市公司應當披露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權等情況”修改為“上市公司應當披露主要控股參股公司及控制的結構化主體情況”;涉及上市證券公司商業秘密等特殊原因確實不便披露的,將“公司可按照規定向交易所申請豁免”修改為“公司可按照規定不予以披露,但應當在相關章節説明原因”。
二是刪去《證券公司治理準則(試行)》的“試行”字樣;將第八條改為第七條,並對需告知全體股東的情形、方式進行相應調整,修改為“證券公司發生公司或者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財務狀況惡化,擬更換法定代表人、董事長、監事會主席或者經營管理的主要負責人,風險控制指標出現特定變化等情況時,需要以適當方式告知全體股東。上市證券公司應當將上述情況在證券交易所的網站和符合規定條件的媒體及時公告,以履行告知全體股東的義務。”
三是統一原“半年報”、“年報”表述為“中期報告”、“年度報告”。
為何要對上市券商監管進行如此大規模的修改?證券會表示,此次修改一是保留基本內容,延續監管要求。《規定》明確了上市證券公司應當同時遵守上市公司及證券公司監管相關法規,同時強化了行政許可、信息披露、信息管理、監管溝通等要求,大部分內容仍符合監管現狀和行業實踐情況,繼續 保留《規定》的主要框架不變。
二是完善部分條款,減輕行業負擔。針對上市證券公司經營數據披露頻率過高、信息過細等問題,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總體原則,僅保留定期報告中對必要、重大事項的附加披露要求,刪除以臨時公告的形式披露公司及子公司月度經營數據的要求;同時考慮到證監會通過官方網站集中發佈證券公司分類結果,且該數據主要為日常監管需要,刪除在中期報告中披露當年分類結果的要求。
三是更新內容表述,補充上位依據。鑑於《規定》前次修訂時間較早,當中多項上位規則已經過修訂,相應內容及口徑需進行適應性調整;同時,涉及股權變更行政許可、規範證券公司治理結構等內容,補充《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為上位法依據。
45只券商股漲幅全部超3%,板塊成交超500億
此前券商8月月報遲遲未發佈,市場對券商月報取消的利好消息有所預期,券商板塊股價提前反應。
9月18日,午後13時13分,券商板塊全線爆發,中小型券商率先“起飛”,截至收盤,國聯證券、浙商證券、國金證券、哈高科漲停,中泰證券、第一創業、光大證券漲幅超過8%,全部45只A股券商漲幅均超過3%,平均漲幅5.33%,海通證券漲幅最小,上漲3.32%。
從總市值變化角度來看,截至收盤,45只券商股總市值達到3.62萬億,相對昨日增1785.91億元;當日市值增幅最大的是中信建投、中信證券、招商證券,總市值增幅均超百億,增幅分別為174.34億元、166.76億元、138.27億元,總市值分別為3,993.71億元、3,994.37億元、1,908.89億元。
市場成交方面,45只券商股成交502.97億元,相較9月17日成交額(226.45億元)提升122.12%;45只券商股平均換手率為3.32%,相較昨日提升1個百分點,9月17日平均換手率1.65%。
截至9月18日收盤,券商總市值前十分別為中信證券中信建投、華泰證券、招商證券、海通證券、國泰君安、申萬宏源、國信證券、中國銀河、廣發證券,總市值分別為3994.37億元、3993.71億元、1921.53億元、1908.89億元、1908.68億元、1674.69億元、1357.16億元、1318.83億元、1303.65億元、1260.53億元。
機構持續看好券商,後續業績有三大看點
招商證券非銀團隊認為,後續證券公司業績表現有三大看點:一是,政策助力券商進入新一輪發展週期。資本市場政策紅利不斷,包括併購重組鬆綁、再融資新規、證券公司股權管理推動分類監管、創業板註冊制改革等。監管資源傾向龍頭券商,行業集中度繼續提升。二是,打造券商航母,引領行業高質量發展。官方明確提出積極推動打造航母券商,銀證混業經營或將試點,助力發展高質量投行,行業內部整合趨勢顯現,進一步刺激頭部證券公司脱穎而出,加速發展。三是,居民資產增加權益配置,證券公司財富管理業務和機構業務都將面臨重要機遇期。
招商證券維持證券行業推薦評級,一方面政策呵護助力發展,官方明確推動做大做強,資本市場改革加速,證券行業盡享政策紅利,後續政策落地仍有期待。另一方面基本面穩定向好,市場交投活躍度及風險偏好均有提升,大趨勢加速向好的行業基本面進一步支撐估值。目前證券行業進入新一輪高質量發展時期,行業ROE上行趨勢明確,併購預期打開券商估值想象空間。
中信建投發佈研報稱,券商業績彈性彰顯,商業模式日益精進,短期來看,資本市場改革將對券商板塊行情提供支撐,而貨幣政策、海外因素將持續對券商板塊行情產生擾動。長期來看,券商板塊行情向上的邏輯依然成立。我們預計在中性假設下,2020年證券業實現營業收入4498億元,同比+25%;實現淨利潤1709億元,同比+39%。
海通證券在近期二度看好券商的研報中稱,策略看好券商基於三大邏輯,一是當前我國處在產業結構轉型期,金融供給側改革促進股權融資大發展,券商ROE有望提升。二是牛市中後段成交放量提振券商利潤,本輪牛市高點日成交額有望破3萬億元。三是當前機構大幅低配券商,行業存在較大預期差,情緒和估值指標看券商仍有較大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