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陳婷婷 胡永新)“假保險”騙局再現江湖。5月11日,北京商報記者瞭解到,據媒體報道,近日太原市迎澤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審理了一起虛構保險項目詐騙案,一太原小夥為刷禮物見網絡主播,竟製售“假保險”,騙取了大額現金。業內人士表示,消費者不能放鬆保單真假辨別的警惕性,如果“假保單”遇到“真事故”最終會導致經濟損失。
據報道,太原小夥小張是一名保險銷售員,因為想給主播惠子刷大禮物,謀求與主播見面的機會,小張產生了製售“假保險”的想法。他將自己的微信頭像改成保險公司的商標圖案,打印了幾張收款的二維碼,還虛擬了一份合同,把保險費的金額降低,保險費率提高,保險期限延長,並標註“特惠險種活動”。在小張的精心設局下,一下子賺了15萬元,不但能“闊綽”地給惠子刷禮物,還和惠子見面“圓了夢”。
代理人為何能相對容易地實施騙局?在保險專業律師李濱看來,隨着互聯網的發展,目前保險費電子支付的方式多種多樣,為個人代理人或業務員截留和欺騙投保人的保費創造出“新的空間”。另外,保險事故的發生具有不確定性,這又給個人保險代理人和業務員欺騙和截留投保人保費,帶來了一定的僥倖心理,以至於付諸行動。
果不其然,據報道,之所以動起上述歪心思,是因為小張在給老客户續辦保險時,發現這些老客户根本沒有仔細看合同的內容,直接就簽字了。同時他還安慰自己:“反正投保人基本不會出事,就算交了保費,早晚也會忘了。”
在保險消費者投保過程中,“假保險”騙得過一些消費者可能並不稀奇。在李濱看來,很多保險消費者對於保險、保險知識以及保險憑證這些專業知識都比較陌生。普通百姓很多都是與陌生的、“新”的保險公司初次接觸,並不瞭解該保險公司的保險單的形式,也不瞭解保險單應當包括的內容以及保險單本身的防偽措施。
不過,紙終究包不住火,有客户發現小張銷售的保險保費遠低於市場價格,於是就去保險公司查詢,這才發現受騙了。最終法院判決,小張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
近年來,“假保險”叢生,據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從頭部險企到中小保險公司,均出現過代理人編造假保單案件,有些涉案金額甚至高達千萬元。而如今,隨着養老理財產品試點範圍不斷擴大,也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老年人防範意識薄弱這一點,通過虛構養老理財項目混淆視聽,以詐騙斂財。曲靖市麒麟區人民法院近日發佈的案件顯示,被告人楊某曾是一名保險公司業務員,在獲得一客户信任後,沒過多久就虛構其任職的保險公司有一項“高息0風險”的存款理財保險,騙走上述客户現金2萬元。因遲遲不見收益,上述客户遂到公安機關報案。
因非法經營商業保險的違法犯罪案件時有發生,監管多次喊話消費者加強風險意識。比如北京保監局曾提示保險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產品時不僅要通過取得持有從業人員執業證書的個人等合法渠道投保,還要對可疑機構或個人提高警惕,可通過撥打保險公司全國統一客服電話、查看相關資質等方式核實經營主體情況。
顯然,要想購買正規保險,保單核驗不能少。對於如何識別保險真假,資深精算師徐昱琛表示,識破假保險最簡單、最有效的方法就是直接找保險公司進行確認,確認的方法包括但不限於保險公司“9500”或“400”等開頭的客服電話,也可以登錄官方網站或關注微信公眾號等方式核驗保單的真實性。
那麼,對於防不勝防的行騙套路,保險消費者又該如何樹立防範意識,不給行騙分子以可乘之機?徐昱琛建議保險消費者,一是要了解清楚保險產品的名稱和承保機構,比如一些有着花裏胡哨名字的保險產品更要通過承保的保險公司官方熱線進行查詢。二是在支付保險保費時,一般通過銀行卡或微信支付給保險公司或相應的保險經紀公司,而不能轉給個人,也不能轉給不帶“保險公司”“保險經紀公司”字樣的其他機構。三是投保完成後要及時索取憑證,更應看重的是電子憑證或保險公司數據庫中的憑證,而不是業務員給的紙質憑證。
而對於避免“假保險”再現江湖,徐昱琛認為,行業及有關部門最重要的是進行金融科普,可以從一正一反兩方面,比如可科普如何查詢、辨別真偽保單,還可以反面案例為切入點進行宣傳科普,發佈一些關於熟人詐騙、紙質保單、“蘿蔔章”等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