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幸福債務重組期限調整至五年,利率3.85%
樂居財經 張林霞 12月3日,華夏幸福(600340.SH)發佈關於公司及下屬子公司債券持有人就債務重組相關問題解答的公告 。
據悉,9月30日,華夏幸福公佈了《華夏幸福債務重組計劃》,主要涉及幾點。
其中,債務清償方案包括華夏幸福2192億元金融債務,將通過以下方式妥善安排清償:其一,賣出資產回籠資金約750億元;其二,出售資產帶走金融債務約500億元;其三,優先類金融債務展期或清償約352億元;其四,現金兑付約570億元金融債務;其五,以持有型物業等約220億元資產設立的信託受益權份額抵償;其六,剩餘約550億元金融債務由華夏幸福承接,展期、降息,通過後續經營發展逐步清償。
但《債務重組計劃》披露後,華夏幸福償債進展遲緩,資本市場對公司償債方案亦提出諸多疑問。華夏幸福表示,在省市政府及專班的指導下,公司及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積極溝通和推動金融機構債權人對《債務重組計劃》反饋意見,認真解答回覆各類問題。
第一,關於公司債券的償付方式方面。
華夏幸福表示,對於15華夏05、16華夏01、16華夏02、16華夏04、16華夏05、16華夏06、16華夏債、18華夏01、18華夏02、18華夏03、18華夏04、18華夏06、18華夏07、19華夏01共14只公司債券,將採取如下方式償付:
(一)現金償付+信託受益權份額抵償+展期清償的方式進行綜合償付
1、現金償付,即“兑”償付方式:華夏幸福通過出售資產回籠資金,現金償付比例約為30%-40%。
2、信託受益權份額抵償,即“抵”清償方式:華夏幸福以持有型物業資產設立信託計劃並以信託受益權份額償付部分債務,償付比例約為10%-20%。信託計劃期限初定為8年;在信託計劃到期前,由受益人大會根據實際情況決議是否對信託計劃期限予以延期,每次延期不超過3年。
3、剩餘40%-60%的部分由華夏幸福展期償付,即“接”清償方式:債務本金展期至債務重組協議簽署日後8年期滿,如公司債券原到期日晚於上述展期到期日的,則到期日不做調整。展期屆滿後,根據企業後續經營情況,可協商直接清償或繼續展期。債務重組協議簽署後,年利率調整為2.5%,利隨本清。(二)擬出售公司通過債務置換方式承接,即“置換帶”清償條件:可選擇擬出售公司有條件承接其債權,具體承接條件由債權人與相關資產收購方及公司另行協商確定;
清償效果方面,華夏幸福表示,以“置換帶”方式清償的部分債權本金,不再適用第(一)項清償方式,剩餘債權本金仍按第(一)項清償。
另外,最新公告中,華夏幸福對債務清償期限進行調整,置換後債務本金期限至債務重組協議簽署日後5年期滿,到期後根據實際情況可協商繼續展期。如該金融債務本金原到期日晚於上述展期到期日的,則到期日不做調整。債務重組協議簽署後,年利率調整為3.85%。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