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3日電 據上海證券交易所官網消息,上交所3日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2023修訂)》(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擬於3月13日施行。
上交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實施辦法》修訂,堅持“放得開、看得清、管得住”總原則,在防範業務風險的基礎上,進一步增強滬股通股票選取標準的包容性,將更多上交所上市公司股票納入滬股通標的,實現更高水平對外開放。主要變化如下:
一是滬股通股票基準指數由上證180指數、上證380指數擴展為上證A股指數,成份股覆蓋將由滬市大、中盤股票進一步拓展至中、小盤股票,並且每個行業可選取的股票不再受數量等限制,成份股數量大幅提高;
二是基於風險可控的原則,設置50億人民幣日均市值、3000萬人民幣日均成交金額、停牌天數佔比低於50%等調入要求;
三是設置調出條件低於調入條件的調整緩衝機制,降低標的股票頻繁調入調出的情況。具體為,半年度定期調整考察時,非A+H股的滬股通股票存在日均市值低於40億元,或者日均成交金額低於2000萬元,或者全天停牌交易日天數佔比50%以上的,調出滬股通股票。
四是比照港股通下不同投票權架構公司股票首次納入安排,明確了滬股通下具表決權差異安排的公司股票首次納入安排。(中新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