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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貸前調查未盡職,光大銀行一支行被罰款30萬!兩責任人被警告

由 睢風娥 發佈於 財經

7月8日消息,中國銀保監會黑龍江監管局官網顯示,光大銀行哈爾濱濱江支行近日罰款30萬元。

行政處罰書顯示,光大銀行哈爾濱濱江支行的主要違法違規行為,是貸前調查未盡職。對該行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是黑龍江銀保監局。

另外,楊聰智、楊洋也被處以警告,這兩人被處罰的原因,是對該支行的以下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借款人《工作及收入證明》中的收入信息審核不到位;在放款前未按規定取得證明貸款用途的相關憑證,發放無指定用途貸款。

資料顯示,對貸款用途進行管控,確保貸款用途與合同約定一致的主要目的,包括防止貸款違規流入股市、樓市以及其它投資性領域。(文|《財經天下》週刊 劉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