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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貨虧空案終結!“西北茅台”被罰30萬,能恢復上市嗎?

由 鈄翠娥 發佈於 財經

中新經緯客户端10月10日電 歷經四年,*ST皇台虛假記載庫存商品賬面餘額案終於塵埃落定。

來源:深交所公告

9日,*ST皇台公告稱,經甘肅監管局查明,《甘肅皇台酒業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報告》(以下簡稱2016年年報)披露的期末庫存商品賬面餘額1.31億元,其中母公司庫存商品賬面餘額1.31元,現有證據證明母公司庫存商品2016年年末實際結存金額為4454.95萬元,2016年年報虛假記載庫存商品賬面餘額8629.88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ST皇台在申辯意見中提到,2016年年末存貨虧空是時任董事長盧某某職務侵佔行為導致。

*ST皇台於10日發佈的《前期重大差錯更正專項説明(2019年)》揭露了更多細節。

2017年底,*ST皇台在對庫存商品進行盤點和清查時發現庫存成品酒出現嚴重虧空,成品酒盤虧賬面價值7139.35萬元。公司對庫存成品酒虧空原因調查中發現原董事長盧鴻毅涉嫌職務侵佔公司財產的犯罪行為,並已向公安機關進行刑事報案。因該事項應由責任人賠償金額暫時無法估計,*ST皇台對成品酒盤虧金額由庫存商品轉入待處理財產損溢,並全額計提減值準備計入2017年度當期損益。

*ST皇台還提到,2017年報中披露的庫存成品酒盤虧損失中大部分為2016年已實際發生的損失,該部分庫存商品賬面餘額8629.88萬元,賬面價值6918.88萬元。根據公安機關的偵查結果,公司原董事長盧鴻毅的職務侵佔犯罪行為造成了公司庫存成品酒的虧空;同時查證2013年至2016年期間盧鴻毅投資或控制的單位尚有對公司的債權3024.66萬元款項來源於盧鴻毅的職務侵佔行為。

*ST皇台稱,2016年末虧空的成品酒價值6918.88萬元,扣除可以確定的責任人賠償款3024.66萬元後剩餘損失3894.22萬元的賠償金額因無法估計,全額計提減值準備計入2016年度當期損益。

對此,今年3月,證監會在《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認定,*ST皇台2016年年報披露前虛增了1.02億元庫存,指出*ST皇台通過虛構委託代銷存貨等形式,虛增庫存商品賬面餘額1.02億元。彼時證監會對*ST皇台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同時對包括胡振平在內的時任高管罰款3萬至15萬元不等。

9日,*ST皇台再發公告更新進展。其中提到收到甘肅監管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中提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認定皇台酒業2016年年報虛假記載庫存商品賬面餘額1.02億元,經複核,皇台酒業2016年年報虛假記載庫存商品賬面餘額8629.88萬元。

甘肅監管局決定對皇台酒業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對皇台酒業時任董事長鬍振平、時任董事兼總經理付耶成、時任財務總監何維角給予警告,並處以5萬元罰款等。此外,*ST皇台連發多項公告,更正了2016-2019年的年度報告。

近年來,曾被譽為“西北茅台的”*ST皇台在白酒上市公司隊伍中逐步掉隊,此前曾四度“帶帽”。但在2019年盛達集團入主後,業績有所提振。

2020年半年報顯示,*ST皇台上半年累計實現歸母淨利潤301.85萬元,同比增長118.47%;扣非淨利潤101.66萬元,同比增長106.57%。至於股票能否恢復上市,仍需拭目以待。

*ST皇台在10日發佈的《關於公司股票暫停上市期間工作進展情況的公告》中提到,公司已提交股票恢復上市申請,並獲受理。不過,深交所上市委員會對公司能否恢復上市進行初步審核和最終審核,公司股票能否恢復上市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股票仍存在可能終止上市的風險。(中新經緯APP)

作者:吳曉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