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基金報記者 李樹超
公募基金管理人新規來了!
5月20日晚,事關25萬億市場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公募基金管理人新規”)正式出爐。
對持股5%以下股東完善負面清單、適度提升自然人股東的資質條件;“一參一控”前提下,適度放寬公募牌照數量限制;支持公募設立子公司,專門從事公募REITS、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基金投資顧問、養老金融服務等業務;允許公募基金管理人實施運營外包;增設專章明確公募基金管理人退出機制等……一系列行業新的政策變化,讓規模增長到25萬億的公募基金市場,迎來高質量發展的新要求。
業內人士對此表示,公募基金管理人新規是落實公募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法規,與加快推進公募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的要求是一脈相承的。法規以基金持有人利益為核心,強化了公募基金股權管理,完善公募治理機制,構建了長效激勵和約束機制等,從基金管理人層面夯實了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基礎。
全鏈條完善監管制度
六大方面提升行業高質量發展
為加快推進公募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提高公募基金行業服務資本市場改革發展、服務居民財富管理、服務實體經濟與國家戰略的能力,推動構建多元開放、競爭充分、優勝劣汰、進退有序的行業生態,切實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合法權益,5月20日,證監會對《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公司辦法》)進行了修訂,並更名為《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人辦法》)。
本次修訂聚焦發展直接融資、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深化資本市場改革重大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立足長遠,着力提升公募基金服務實體經濟與服務居民財富管理的能力,構建多元開放、競爭充分、優勝劣汰、進退有序的行業生態,推進行業實現高質量發展。
本次修訂從“准入-內控-經營-治理-退出-監管”全鏈條完善監管制度,修訂後的《管理人辦法》共8章78條,配套規則對實施《管理人辦法》作出具體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強化基金管理公司股權管理,切實把好入口關。
一是調整基金管理公司股東准入條件,繼續堅持對基金管理公司股東實施差異化准入要求,對持股5%以下股東完善負面清單,對持股5%以上非主要股東強化財務穩健性要求,擴大主要股東適用範圍,適當提高主要股東條件,明確實際控制人要求。
【基金君點評】對基金公司股東提出更高要求,是基金業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承載了億萬投資者託付的基金管理人,需要有更完善的公司治理和股東結構,以更好服務投資者的利益。
二是完善專業人士發起設立基金管理公司制度規範。適度提升自然人股東的資質條件,更加強調發起人的道德操守、執業聲譽與專業勝任能力,合理約束自然人主要股東的股權轉讓行為。
【基金君點評】自然人設立公募成長為公募基金行業的重要組成部分,部分自然人發起的公募基金實現了快速成長,為公募基金帶來了更多生機和活力,留住了不少公募機構的核心管理人才和投研人才。經過近年來的實踐,自然人設立的公募模式也需要在高質量發展背景下,繼續提升專業能力,合理約束股權轉讓行為等,新規也因此進一步完善了專業人士設立公募的相關規範。
三是促進行業高水平對外開放。堅持內外資一致原則,進一步完善境外股東准入條件,鼓勵借鑑境外先進資產管理經驗與有益業務模式,積極引入優質境外機構。
四是深化簡政放權,突出放管結合。進一步精簡基金管理公司股權變更審核事項,不再對不涉及股東類別變化的股權變更事項實施審核。
二、優化公募基金管理人牌照準入制度,壯大公募基金管理人隊伍。
一是統一資管機構申請公募基金管理資格的條件。支持符合條件的專業資管機構申請公募基金管理資格,完善專業資管機構類別,統一準入標準,重點關注相關機構的資管展業經驗與合規風控情況。
二是適度放寬同一主體持有公募牌照數量限制。在繼續堅持基金管理公司“一參一控”政策前提下,適度放寬公募持牌數量限制,允許同一集團下證券資管子公司、保險資管公司、銀行理財子公司等專業資管機構申請公募牌照。
【基金君點評】適度放寬公募基金牌照準入,將在國內創設更多優質的基金管理人,壯大基金行業隊伍,並形成開放、有序的行業競爭態勢,不同資管背景的基金管理人,也將發揮各自的資源稟賦,實現差異化發展,形成行業高質量發展格局。
三是強化公募業務規則一致性。明確公募持牌機構在公募業務相關合規內控、人員資質、運作管理等方面均需遵照執行。
三、着力提升機構主體合規風控能力,夯實行業高質量發展基礎。
一是強化投資交易行為管控。要求公募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投資管理制度與流程,嚴格證券出入庫管理,合理設定投資經理權限,建立交易指令事前管控、事中監測及事後分析與審查機制。
二是加強基金管理公司集中統一管理。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建立全覆蓋的風險控制、合規管理和稽核審計體系,強化對子公司及分支機構的管理。
【基金君點評】合規風控是行業高質量發展的底線,雖然獨立的基金託管制度讓公募基金不存在“跑路”等道德風險,但在投資、宣傳、稽核審計等領域,也需要公募基金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要求,遵守投資契約、合規宣傳基金業績、合規展業等要求,才能整體維護基金行業形象和品牌,並最終贏得持有人對行業的認可和信任,這也是公募基金行業長期可持續發展的基礎。
三是突出行業文化建設與廉潔從業監管。強調公募基金管理人及其董監高與其他從業人員應當樹立正確經營發展理念,加強文化建設,堅守廉潔從業,遵從社會公德,履行社會責任。
四、着力完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機制,突出長期考核激勵。
一是加強黨的領導。明確基金管理公司應當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設立黨的組織機構,開展黨的活動,併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國有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將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個環節。
二是保障基金管理公司治理長期穩健。要求持股5%以上股東承諾一定股權鎖定期,保持基金管理公司股權結構長期穩定,規制股權質押行為,夯實股權事務管理責任。
三是強化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與獨立董事責任。要求主要股東、實際控制人具有持續資本補充能力,提前制定風險處置預案,不得違規干預公司經營,侵害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加強獨立董事履職保障,支持獨立董事發揮專業作用。
四是全面構建長效激勵約束機制,要求董事會對經營層實行三年以上長週期考核,基金管理公司應將長期投資業績、合規風控情況等作為關鍵崗位人員考核的重要依據,實施薪酬遞延、追索扣回與獎金跟投制度,嚴禁短期考核與過度激勵。
【基金君點評】長期投資理念的形成,需要在基金經理的投資業績考核上做到長期,還需要公募管理人的股東方對管理層的考核也長期化,避免追逐短期規模利益可能導致的動作變形,才能真正落實長期主義的公司文化和投資文化。
五、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在做優做強公募基金主業的基礎上實現差異化發展。
一是培育一流資管機構。支持公募主業突出、合規運營穩健、專業能力適配的基金管理公司設立專業子公司,專門從事公募REITs、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基金投資顧問、養老金融服務等業務。
【基金君點評】目前我國公募基金正在探索發展的公募REITs、專户、投顧、養老金融等業務,都是萬億體量的市場,設立專業子公司,可以推動行業細分業務領域的專業化發展,形成各家公募的業務特色。而且,對標海外成熟市場,這些新興的業務形式,也帶來了新的發展機遇,並將在我國資本市場催生更為豐富的投資機會和業務形態。
二是允許公募基金管理人實施運營外包。允許公募基金管理人委託專業資質良好的基金服務機構開展份額登記、估值等業務,支持中小基金管理公司降本增效,聚力提升投研水平。
【基金君點評】近年來公募基金行業“龍頭效應”凸顯,大型公募發展迅速,很多中小公募或新成立公募,由於要重新搭建系統等,公司運營成本居高不下。通過運營外包,可以幫助中小公募或次新公募開展運營外包,這些公司可以更為聚焦投研主業,做好基金投資業績,降低自建運營的成本,將有利於更好促進行業整體的高質量發展和差異化發展。
六、建立公募基金管理人市場化退出機制,規範風險處置流程。
一是增設專章明確公募基金管理人退出機制。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允許經營失敗的基金管理公司主動申請註銷公募基金管理資格或者通過併購重組等方式實現市場化退出,並明確風險處置的措施類型與實施程序。
二是強化全流程管控和各方職責。明確風險處置過程中託管組、接管組、行政清理組等組織的權責範圍,明確被處置公募基金管理人及其股東、董監高與關鍵崗位人員的配合義務,壓實各方職責。
投資端改革取得積極成效
新規適應了行業高質量發展需要
從修訂背景看,《公司辦法》發佈於2004年,2012年作小幅修訂,為推動基金管理公司規範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2019年以來,隨着資本市場改革持續深化,公募基金行業快速發展,行業內外部環境已發生較大變化,證監會適時對《公司辦法》予以修訂完善,以適應行業高質量發展需要。
2019年以來,證監會以“大力推動權益類基金髮展,着力提升權益類基金佔比”作為行業改革主基調,推動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積極鼓勵中長期資金入市,資本市場的投資端改革取得了積極成效。
在此期間,證監會已就《管理人辦法》及其配套規則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各方對《管理人辦法》及其配套規則的基本思路和主要內容總體認同,並反饋了意見建議。經認真研究,證監會對部分意見予以吸收採納。
下一步,證監會將指導各派出機構、基金業協會、行業機構認真落實《管理人辦法》及其配套規則,加快推進公募基金行業的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