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翰股份過會,對上汽集團銷售收入佔比較高原因被追問

慧翰股份過會,對上汽集團銷售收入佔比較高原因被追問

  樂居財經 鄧如菲 6月1日,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委員會2023年第38次審議會議結果公告,慧翰微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慧翰股份”)首發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根據發行人申報材料,報告期各期發行人對上汽集團銷售金額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43.40%、43.35%、44.63%。報告期末上汽集團的關聯方上汽創投持有發行人股份的比例為2.85%。上汽通用五菱、比亞迪等新能源汽車主要廠商存在自主研發車聯網智能終端情形。

  據此要求發行人説明發行人對上汽集團銷售收入佔比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交易價格是否公允;結合對上汽集團在手訂單、定點車型及量綱情況,説明發行人與上汽集團業務合作是否具備穩定性與可持續性;説明發行人技術水平與車聯網智能終端自產廠商相比的競爭優劣勢,是否存在被替代風險。

  據招股書,慧翰股份是一家致力於為智能汽車及產業物聯網客户提供智能網聯解決方案的科技服務商,主要從事車聯網智能終端、物聯網智能模組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同時為客户提供軟件和技術服務。

文章來源:樂居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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