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大城市“住房短缺”!年末經濟會議定調,明年樓市將“重塑”

12月18日,據新華社報道,經濟工作會議12月16日至18日在北京舉行,總結2020年經濟工作,分析當前經濟形勢,並部署了明年經濟工作。

在大家關注的房地產市場方面,提到了三個部分。

1,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

住房問題關係民生福祉。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因地制宜、多策並舉,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2,要高度重視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

加快完善長租房政策,逐步使租購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務上具有同等權利,規範發展長租房市場。土地供應要向租賃住房建設傾斜,單列租賃住房用地計劃,探索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和企事業單位自有閒置土地建設租賃住房,國有和民營企業都要發揮功能作用。

3,降低租賃住房税費負擔,整頓租賃市場秩序,規範市場行為,對租金水平進行合理調控。

年末的經濟工作會議,是每年規格最高的經濟會議,一般在每年年尾11月到12月舉行,一般開會時間不超過四天。

這個會有兩大作用:第一,判斷當下的經濟形勢。第二,是定調第二年宏觀經濟政策最權威的風向標。

限於篇幅,我們重點分析關於房地產市場的新提法:解決大城市住房突出的問題。

大城市“人多房少”,已經成為常態。

根據申萬宏源的研究,從改善性住房需求來看,我國目前城市人均住宅面積32.9平米,居住條件接近英國、法國,優於日本、韓國的20平米/人。

表面上看起來我們的住房很寬裕,完全夠住,但一二線城市的住房緊缺仍未緩解,北京人均住房面積31.5平米,深圳28平米,上海24平米,由於土地資源的稀缺,一線城市的人均住宅面積小於全國平均水平,存在改善性需求但受制於有限的供給。

經濟學家李迅雷有一篇報告,提到一組數字:我國商品房銷售面積連續三年維持在17億平米附近,如果對應到住宅銷量,每年銷售出去的房地產面積,大概能夠容納4000多萬人居住,而且這一水平維持了3年。

也就是説,3年時間,賣出去的房子就足夠1.2億人居住了。

從2017-2019年,進城人口還不到2000萬人,而這2000萬人,大部分都湧入到了一二線城市。

解決大城市“住房短缺”!年末經濟會議定調,明年樓市將“重塑”

近幾年隨着杭州、西安、南京、寧波、廣州等地加大力度“搶人”,“零門檻落户”的大城市越來越多,熱點城市單年湧入人口高達幾十萬,而大城市核心區的供地終究是有限,房子不夠住是必然的。

這些多出來的房子,其實都蓋到了小城市,那些名不見經傳的新城區和開發區。

數據顯示,近年來,一線城市施工面積佔全國的比例不到6%,二線城市佔比在28-29%左右,三線及以下城市佔比在65%-66%。

小城市的房子供應很充沛,人口卻往一二線跑,這就是藍白一直跟大家説的“供需錯配”。

在“住宅土地供給有限+人口持續流入”的局面下,如何緩和住房矛盾?

答案是:租賃房。

發展租賃房市場,已經不是第一次拿出來説了,最近兩年,住建部已經公佈了好幾批住房租賃試點城市,基本實現了一二線全覆蓋,但效果卻沒有達到人們的預期。

究其原因,一是因為租賃房供應太少,選擇太少,公租房體量畢竟有限。

二是因為沒有做到真正的“租售同權”,落户容易了,上學依然是老大難的問題。

三是租房市場仍以個人房源為主導,房客處於弱勢地位,沒有長期穩定居住的預期。

本次會議就重點提及了這幾個方面。

比如,長租房,公共服務同等權利。

注意,這句話是放到會議有關房地產內容的第一句來説的,可以説直擊樓市“痛點”。

最近幾年,户籍政策越來越放鬆,大部分一二線城市的落户門檻已經低至中專以下,落户很容易。

但是,各個城市不斷出台限購政策,大部分人去街道落個集體户,在城市裏工作、交社保和個税,符合落户年限,最終又利用這些條件去買商品房。

有房有户,和無房有户,在小孩上學時的差異有多大,各位都心知肚明。

還有,今年3-4月份復工復產後,很多返城的租户,因為不是業主,保安攔着不讓進,房東不想讓租户住了就毀約,只有站在寒風裏感受過無家可歸的人,才明白一紙房本有多重要。

這就需要把“租售同權”落到實處,現在學位越來越緊張,地方上也很為難,所以會議説的是“逐步”,一方面財政向教育領域的持續投入,另一方面,要出台配套措施,千方百計保護租客權益,使全社會扭轉對租房者弱勢地位的認知。

藍白跟大家講過,房地產市場的趨勢就一句話:居者有其屋,但居者不一定有產權。

以前大家買房,看重的是“產權”,哪怕買來了房子不住,也不出租,但產權一定要屬於自己,潛意識中就含有未來“獲利變現”的動機和念頭。

但房住不炒的理念,重點在於一個“住”字。

大家都有住的地方,也許是保障房,也許是公租房,也許是老舊小區的“舊改房”,也許是長租公寓,產權不一定是自己的,可租户和有房族享有平等的教育和醫療等權利。

沒錯,這就是大家熟知的“新加坡模式”。

新加坡住房大概有146萬套,其中組屋有100多萬套,佔比高達70%,私人住宅只有20%多,一般新組屋價格僅為私人住宅市場價格的三分之一。

解決大城市“住房短缺”!年末經濟會議定調,明年樓市將“重塑”

富人有錢,想買豪宅和商品房,沒問題,不限價,但要承擔高額的房產税。

對絕大部分中低收入者來説,住在政府提供的低價租賃房中,交通便利,設施齊全,還能拿補貼,有錢人可以住游泳池、健身房的豪宅,但佔全社會絕大部分的低收入羣體一樣可以活得有尊嚴。

一邊是有錢人隨便買的商品房體系,不限購,但是有房產税、空置税的束縛,長期持有就意味着虧錢。

另一邊是價位低廉的保障房、租賃房,雖然物業、配套、小區環境不算頂級,但學區、醫院、社保該有的一個都不會少。

本次會議,給我們描摹的,就是這樣的遠景。

要實現這個目標,就需要“土地供應向租賃用地傾斜”。

上次在解讀十四五房地產規劃的文章裏,藍白跟大家聊過,我們的房地產市場存在“二元”結構,城市土地歸國家所有,收儲後可以拿來招拍掛,而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為了保護耕地紅線,不能市場化。

對地方來説,一邊把商服和住宅用地高價出讓,鉅額收入用於補充財政。另一邊以低價出讓基礎設施用地和工礦倉儲用地,以謀求GDP的增長。

本身城市的土地就這麼多,在保護耕地紅線的前提下,大部分都用來出讓工商用地和住宅用地,拿什麼蓋租賃房?

從這個角度來講,可以預見的是,2021年,尤其是住房短缺的一線大城市,租賃用地的供應會越來越多,市區、城郊、遠郊都會有覆蓋,我們拭目以待。

除了城市土地收儲再出讓的途徑外,集體土地入市,也是壯大租賃房市場的核心舉措。

關於土地市場的變化,藍白已經在文章裏跟大家解讀過多次。

2019年8月份,集體土地入市獲通過,掃清了法律障礙。

2020年實施的新《土地管理法》,增加了“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確定為工業、商業等經營性用途,並經依法登記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所有權人可以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單位或者個人使用”。

也就是説,從今年1月1日開始,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宅基地、農用地入市開始全國推行。

注意,這些入市的集體土地,本身性質不會改變,也不會用於建造商業和住宅,只供應租賃房和保障房,這樣一來,既不會衝擊原有的商品房體系,又能增加租賃房的體量。

低廉的租金,穩定的長租預期,提高租客社會地位,加大租賃房供應,多管齊下,才能解決大城市“住房短缺”的問題,進而“重塑”樓市。

把房地產看做一艘大船,過去20年,已經偏離了曾經預設的航道,我們看到了人人加槓桿買房的瘋狂,更見證了大城市蟻族漂泊的無奈,改變,從現在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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