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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程序是什麼,所需的資料有哪些?

由 解洪海 發佈於 財經

在如今的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權的轉讓這種事情時有發生,股權的轉讓有益於公司的運轉,避免權力集中化。那麼股權轉讓程序是什麼,所需的資料有哪些?

網友諮詢:

股權轉讓程序是什麼,所需的資料有哪些?

山西共翔律師事務所王建文律師解答:

股權轉讓程序:

一、召開公司股東大會;

二、出讓和受讓雙方進行實質性的協商和談判;

三、出讓方(國有、集體)企業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股權轉讓申請,並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

四、評估、驗資;

五、出讓方召開職工大會或股東大會;

六、到各有關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資料:

一、出讓方企業股權轉讓申請書及主管部門批覆;

二、股權轉讓合同書;

三、出讓方企業職工代表大會(集體性質)或股東(董事會)決議;

四、股權變動的公司股東(董事會)決議;

五、原公司章程;

六、驗資報告或評估報告;

七、出讓方、受讓方及股權變動公司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身份證複印件;

八、授權委託書(轉讓雙方)。

山西共翔律師事務所王建文律師解析:

未報批的股權轉讓認定效力:

1、既然合同已經依法成立,雖然尚缺少生效條件,但對於合同的當事人均是有約束力的,不能被隨意的撤銷或者解除。

2、出於誠實信用原則,對於雙方合意的合同,雙方當事人均應努力促成合同生效以實現合同目的。因此,合同雖未生效,但不影響合同中有關履行報批義務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有報批義務的當事人應當 積極履行報批義務。

3、在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的情況下有多種救濟手段,包括股權轉讓方和外資企業消極履行報批義務時,受讓方可請求解除合同並賠償損失;報批未通過的,受讓方可要求退還轉讓款並按過錯責任要求賠償損失;售房方不按約定支付對價而導致無法履行報批時,轉讓方可要求解除合同並賠償損失等。

股權在本質上是股東對公司及其事務的控制權或者支配權,是股東基於出資而享有的法律地位和權利的總稱。具體包括收益權、表決權、知情權以及其他權利。

1、股權轉讓形式: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出資的方式有兩種:一是股東將股權轉讓給其它現有的股東,即公司內部的股權轉讓;二是股東將其股權轉讓給現有股東以外的其它投資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權轉讓。這兩種形式在條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異。

(1)內部轉股:出資股東之間依法相互轉讓其出資額,屬於股東之間的內部行為,可依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及出資證明書等即可發生法律效力。一旦股東之間發生權益之爭,可以以此作為準據。

(2)向第三人轉股:股東向股東以外的第三人轉讓出資時,屬於對公司外部的轉讓行為,除依上述規定變更公司章程、股東名冊以及相關文件外,還須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